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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筹建工作方案

森林公园筹建工作方案

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满足广群众休闲、健身、娱乐、旅游的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设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为全面推进公园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工业强县、旅游县和生态名县”的目标,按照“整合资源、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充分利用革命烈士陵园的既有条件,扩面积,增加绿量,完善设施,综合开发,促进城区生态建设,优化城区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把伯坚城市森林公园建设成集生态绿化、旅游观光、休闲娱乐、运动健身、祭祀瞻仰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园,使其成为我县的生态名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绿色红色游览新景区和市民健身娱乐休闲区。

三、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202亩,其中现有革命烈士陵园约50亩,县民政局、县园林所国有土地约30亩,新征用革命烈士陵园后侧山地约120亩。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筹建办),办公地点设在县社区服务中心三楼,由刘洪川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公安局、南安镇等单位和乡镇抽调组成。

五、明确职责

1、县城管局:负责项目建设区内园林所苗圃搬迁及项目建成后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2、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项目报批、立项、规划审批和设计。

3、县民政局:负责原社会福利厂下岗职工的搬迁安置,终止与项目建设区内石板厂、水泥砖厂、装修涂料厂、锯板厂、铸铁厂等企业的租赁合同并完成搬迁;包装好项目向上争取资金。

4、县林业局:参与有林地的拆迁评估,收回被征地村民的林权证,保护项目建设区内的林木资源。

5、南安镇:负责项目建设区内的征地、迁坟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和工程款的筹集、拨付,全程监督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情况。

7、县国土局:负责办理项目征地、用地的相关手续。

8、县物价局:对项目建设区内地面附属物的价格及搬迁费用进行评估。

9、县审计局:负责项目竣工后的全面审计。

10、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筹建办的日常事务,牵头做好综合协调、统筹调度、监督汇总等工作,促进项目顺利建设。

六、进度安排

1、3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施工图设计等工作,4月10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和监理的招标工作,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

2、4月1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区内的园林所苗圃搬迁,项目施工队进场,工程动工,此项由县城管局牵头,县林业局、县物价局协助;完成原社会福利厂下岗职工的搬迁安置,终止与项目建设区内石板厂、水泥砖厂、装修材料厂、锯板厂等企业的租赁合同并完成搬迁,此项由县民政局牵头,县物价局协助。

3、4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区内的征地、迁坟及地面附属物清理工作,施工作业全面铺开,此项由南安镇牵头,县林业局、县物价局配合协助。

4、6月底前完成项目一期施工建设。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专职抓,确保人员、措施、效果三到位。

2、加强调度。筹建办要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加强对抽调人员的管理,被抽调人员要与原单位完全脱钩,切实保障工作时间和精力。工作进展情况由筹建办每天一汇总、三天一报告。领导小组每周调度一次,对进展迅速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

3、加强管理。公园建成后,统一纳入县城卫生及绿地管理体系,由县园林所负责具体管理,县财政按标准拨付保洁费及绿地养护费。县园林所要加强公园内的花木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