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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综治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综治方案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建国60周年全乡火灾形势平稳,根据公字号、公消字号以及政办号《县“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我乡火灾形式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治理的整治原则,通过整治,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乡成立“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赖厚辉担任,副组长由小坪办事处主任曾绍钧、武装部长曾广葵、派出所所长许景轩担任、成员由乡党政办、派出所、工商、土管、供电、广电站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组成,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罗彪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汇总整治活动情况,检查督促各村、圩镇各单位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目标,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开展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合用场所、消防产品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建筑场所消防安全清理排查率100%、火灾隐患发现登记率100%、火灾隐患落实整改率100%,确保全乡消防安全。

四、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清查。“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村民委员会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场所性质、股东情况、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的隐患等基本情况。发现“三合一”场所的,必须督促整改,并报乡“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依法开展整治。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采取措施,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一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整治要求》(GA703—2007)的规定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对“三合一”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不得用于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活动。要通过开展巡查、区域联防等措施,严密监控,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综合执法。各有关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多管齐下,做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完成整治后,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依法予以取缔。

六、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年3月开始,到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3月10日前)。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有关单位整改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3月10日到4月10日)。各村、各单位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治计划,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10日至9月30日)。各村、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由乡政府组织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整改。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责任。排查整治工作,由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者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各村、圩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是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普及防火知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四)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要积极引导家庭作坊式企业向规模化、正规化发展,引导企业依法生产、安全生产,逐步实现生产与住宿彻底分离。结合农村水改、电改、路改,对连片的可燃建筑进行改造,推广选用、安全的新型建房模式,从根本上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状况及火灾形势,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和整治措施,常抓不懈,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