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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方案

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方案

为推进我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工作,确保按照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权转让电视电话会议给定的时间节点顺利完成转让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本转让,不增加居民和财政负担”的原则,做好转让前的结算、谈判和合同签订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率先签订相关转让协议并正式移交。

二、工作内容

1、工程决算的编制:2月10日前完成

2、工程结算初步审计:2月28日前完成

3、成本估算:3月5日前完成

4、工程验收:3月5日前完成

5、协议谈判和签约:3月15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及部门职责

1、建设局:督促和配合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工程结算编制工作,并配合做好工程量签证、竣工图编制、图纸变更等资料整理工作,责成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收尾质量整改工作,组织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审计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结算初步审计,为签约工作奠定基础。

3、财政局:指导和配合建设和审计部门做好工程决算和审计工作。

4、环保局:做好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工作,及时和省、市环保局联系做好环保验收工作。

5、消防大队和气象局:及时做好污水处理厂消防和避雷验收工作。

6、国土局:及时做好厂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建设局、审计局、财政局、环保局、消防大队、气象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领导,快速推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工作。

2、加快工作速度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特别是要尽快完善工程技术资料,及时编制好工程结算。

3、加强相关部门的对接

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分工协作,把好事办好,圆满完成省市交给我们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