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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理专项综治工作方案

资源管理专项综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林政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省林业厅关于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对森林资源的源头、运输、加工等各个环节进行专项清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无证运输、非法加工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在林业系统内部进行专项整治,净化林业执法队伍,进一步推进我县林政资源管理规范有序,有效保护全县的森林资源,为我县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二、整治内容

1、木材采伐管理,重点是源头管理。从严从快打击乱砍滥伐、偷砍盗伐等违法犯罪行为。

2、木材运输管理。加大对木材运输的检查力度,抽调执法人员在各个出境路口设立木材运输检查点,并加强流动木材运输执法检查,杜绝木材运输漏洞。

3、木材加工管理。全面清理木材加工企业,重点打击非法收购木材行为。

4、林地征占用管理。重点清理项目建设中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行为。

5、林业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林业执法的各个环节,重点清理林业内部执法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严厉打击内外勾结、沆瀣一气,败坏林业执法形象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

年3——6月份,为期四个月。

四、整治步骤

1、制定方案。2月15日前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宣传造势。3月份为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月,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大造舆论声势。

3、调查摸底。3月底前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全县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基本情况;

4、立案侦查。4月底前,根据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案侦查工作;

5、集中处理。5月底前,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构不成刑事案件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6、活动总结。6月20日前总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指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造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及时对性质恶劣、群众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树立林业部门的执法权威。要畅通信息渠道,明确信息报送责任,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重大信息、行动战果,并特别注重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行动的成效,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三)形成整治合力。各行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充分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把行动的各项要求坚决落到实处。森林公安机关、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和木材流动巡查执法队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中去。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区域内森林资源管理,进行一次逐项目、逐乡镇、逐地块的全面拉网式清查,切实掌握当地乱砍滥伐、无证运输、非法加工、非法收购、非法占用林地等问题。凡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要及时移交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对构不成刑事案件的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管”的原则,对全县未经批准无证从事木材加工企业或虽经批准但非法收购无证木材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四)从严从快打击。要针对森林资源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案件。要加强对木材采伐点、收购点、加工场所的清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无证木材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一批非法收购、加工木材的企业,并追查源头。森林公安要全力侦破,全面掌握证据,履行职责,及时报送检察机关。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一律一查到底。对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执法难度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要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以行动实效震慑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