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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幸福家庭活动工作方案

建设幸福家庭活动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为了提高我办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建设“少生优生、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家庭为目标,以救助独生子女伤亡家庭为目的,充分发挥计划生育部门和计划生育协会的网络优势,整合社会资源,优化人口结构,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以镇(办)为主,坚持项目带动,先行试点的原则,与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和扶贫开发,民政救济结合。建立和完善“经济上扶助、精神上慰藉、生产上扶持、生活上关怀、医疗上保障、就业上优先”的关爱体系,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在“十二五”末,使全办60%以上的计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做起,创建“幸福家庭”必须立足于家庭、服务于家庭,一定要想群众之所思,帮群众之所需、急群众之所难、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工作目标和内容可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文明倡导。文明是幸福家庭的道德追求,要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契机,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倡导,宣传中华民族关于家庭建设的传统美德,全面提升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牢固树立科学进步的家庭观和幸福观,进而推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

二是健康促进。健康是幸福家庭的基础条件,要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载体,不断健全并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的服务网络作用,通过“母亲健康”工程,长期的宣传引导和生殖保健服务,培养家庭成员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提高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自我保健和生殖保健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三是优生优育。优生是幸福家庭的希望所在。结合“优生促进”工程,引导家庭育龄群众有计划、负责任、讲科学地生育,掌握科学育儿知识、注重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素质提升,重视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让所有家庭的每一个孩子都能成人成材。

四是致富发展。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保障。要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动力,立足于救助独生子女之家庭,扶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建立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并结合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万名会员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创建计划生育“三结合”示范村活动,通过多种帮扶救助方式,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实现收入增加、健康生活、文明富裕。

五是奉献社会。奉献是幸福家庭的价值体现。要通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着力培养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和感恩情怀,自己富了,不忘乡亲,邻里有难,伸出援手,带动他们共同发展生产、改善生活。通过团结互助、相互劳动,不断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形成人人乐于回报家庭,回报社会的良好风尚。

四、阶段安排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

1、启动阶段

办事处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计生办主任及各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幸福家庭领导小组办公室,办事处要积极创造条件,对照创建方案,争取主动,尽快实施。组建志愿者队伍,确定评选幸福家庭标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大宣传和政策资源整合力度,全面启动创建活动。

2、推进阶段

按照要求,要在各村(社区)创建幸福家庭的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组织开展以“幸福家庭、和谐”为主题的书画、摄影、文艺作品展览活动,在试点村(居)委会召开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现场会,交流创建经验,分期分批表彰幸福家庭。

3、评估阶段

对全办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成果进行评估、总结、表彰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立创建“幸福家庭”长效机制,使家庭发展工作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中具有全局性、普查性和创新性,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将活动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并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要成立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安排和落实,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二)落实活动资金。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要有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宣传、调研、指导和试点等各项工作。要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三结合”项目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好项目安排和活动经费,在就业创业、发展生产、技能培训、健康促进、养老保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在资金保障和政策制定上给予相应支持,同时要采取市场运作的模式,吸引社会团体和企业参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增强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

(三)加强考核检查。各村(居)委会计生办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总结,要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情况纳入考核中,作为评先评优的指标,推进创建活动稳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