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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方案

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号)要求,从今年10月份开始,我市决定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做一次健康检查。为了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改善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二、项目目标、范围及实施时间和内容

(一)项目目标

本次项目通过对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行健康检查,了解65岁以上人群的健康状况,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通过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的实施,初步建立统一、规范的老年人群健康档案,参加体检人群建档率达到100%。加快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向农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实施农村社区健康报告制度,加强老年人群健康体检工作与农村卫生服务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

(二)项目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对65岁(1945年元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城乡常住居民(含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者),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

(三)实施时间

1、宣传阶段:

2、学习培训阶段:

3、体检阶段:

(四)项目实施内容

1、制订全市基本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包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包(附件3)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常规物理体检(一般状况、脏器功能、查体);

(2)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空腹血糖(末梢血);

(3)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脾、双肾,女性包括子宫与附件,男性包括膀胱与前列腺)、胸部透视;

(4)询问(包括生活行为习惯、现存健康问题、住院治疗情况及用药情况);

(5)由主检医师完成健康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开出健康教育处方。

2、健康检查实施单位及任务划分

(1)本次健康检查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施。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负责所在乡镇项目人群的体检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内项目人群的体检工作。

(2)项目工作协助实施单位:本项目工作量大面广,为圆满完成任务,实行市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制度。支援单位重点在医疗技术、医疗设备、检验试剂等方面对受援单位给予大力支持。体检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3、工作流程

(1)宣传阶段。市卫生局负责印制宣传资料,各健康检查单位要组织人员入村走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全市的老年人群认识到参加健康体检的重要性,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免费健康体检,并认识到项目的惠民政策,做到思想明确。

(2)登记与告知阶段。由健康检查单位会同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居民进行登记造册,并发放《65岁老年人健康检查通知单》和《65岁以上老人健康检查表》,凭通知单、身份证和填好基本内容的健康检查表,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单位进行健康检查。本项目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负责登记和发放相关表格,填写基本信息栏目及相关内容,完成体检前期准备工作,并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加健康检查。接受健康检查的老年人,必须有家人陪同前往。

(3)健康检查阶段。健康检查单位在核对接受检查人员身份后,收取通知单和健康检查表,按要求实施健康检查。同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应主动与支援单位积极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检查服务包规定的内容。对需要进一步检查及治疗的老年人,需征得本人同意。对于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凡参加新农合或其它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付费,其他人员按自费项目办理。

(4)建档阶段。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要结合此次健康检查结果,按照卫生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规范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档案及电子档案。

(5)反馈阶段。健康检查结束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主检医师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单,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6)总结阶段。各健康检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将健康检查工作的进度及结果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至市卫生局,市卫生局要将结果汇总上报市卫生局。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

1、成立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项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张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

2、成立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医疗机构体检工作的技术指导、体检工作评估、总结等技术工作。

3、成立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项目应急处理小组,由临床一线专家组成,负责体检时的应急处理。

4、成立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项目督导检查组。

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是健康检查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工作。要将健康检查与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完善、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有机的结合起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健康检查评估报告,及时反馈给被健康检查者,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患者,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转诊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各健康检查单位要在12月底前汇总上报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检查结果,及时分析评估辖区老年人群健康状况以及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分类因素,有针对性制订辖区老年人群疾病谱干预工作方案。

(二)经费保障

1、据统计我市常住人口中65岁以上老年人约为5万。每位参加健康检查的老年人平均体检费用为80元,健康检查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体检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再将体检费用拨入体检单位。

2、市卫生局和市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老年人健康检查,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健康检查对象的有关情况要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坚决禁止假冒虚报数字、套取项目资金,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项目监督与评估

在本次项目实施中,市卫生局应提前安排对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的仪器设备、试剂进行质控管理,全程监督项目执行,项目结束后,对各健康检查单位体检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