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软件使用正版化工作方案

软件使用正版化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相关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软件使用正版化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使用正版软件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确保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各乡镇、各部门要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的第一负责人。现软件使用正版化工作由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体广电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二、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全县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与整改工作自即日起至年10月底结束。具体推进工作分四步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为: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已有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需要购买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络方法,如实填写自查统计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联系人和联系方法及自查统计表于年5月18日前报送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4831586,联系人:赵万顺)。

(二)更新升级阶段。

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各部门办公所需的正版软件由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报县政府批准。按照“统一预算、集中采购、分别配给”的原则,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由供应商按技术要求安装调试。配给的正版软件必须于年8月10日更新升级安装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

县政府办公室、县文体广电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上报县政府;对因使用非正版软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深化阶段。

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工作总结于年9月10日前报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三、分工负责,狠抓落实

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县文体广电局要会同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并搞好使用正版软件的宣传工作,协助工商部门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县经贸局要加强计算机预装软件的监督和软件产品的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县财政局负责采购正版软件,力争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正版软件的统计汇总和所采购软件的发放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软件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会同经贸、文体广电部门定期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知识培训。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提出正版软件的采购内容、采购预算分析和采购建议,报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委托县政府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

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将软件作为一项重要资产,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使用正版软件和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从今年起,由县文体广电局牵头,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每年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专项材料,报县政府和县推进软件使用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