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村中医药工作方案

农村中医药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医药工作,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保健服务,全面落实创建中医药先进县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创建中医药工作先进县为载体,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运用水平,突出中医药专病专科特色,完善农村中医药三级医疗及防保网络建设,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促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年12月开始,以《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为标准,利用四个月时间,使我县农村中医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逐步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中医药服务队伍,基本满足广大农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需求,推动全县中医药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在省级中医工作达标县基础上,顺利实现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目标。

三、工作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1.组织学习有关创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的文件、标准、要求,明确开展创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的目的意义。

2.成立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组织机构。

3.开展全县中医药资源调查,摸清本地资料,建立中医药人员基本情况档案。

4.针对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

5.县中医医院设立基层中医指导科,制定基层指导规划和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

6.落实创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补助经费。

7.确定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和专病,确定专科专病人才,配备相应设施与条件。

8.确定基层创建试点卫生院。

(二)全面实施阶段

1.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加快人才引进及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为乡村医疗机构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中医药人才。

2.县中医医院在巩固等级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高,使之建成一所具有专科特色的综合性中医医院。

3.县医院开设门诊中医科,开展中医及中西医结合门诊、急诊工作。

4.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及中成药。

5.每个村卫生室要有50种以上中成药,有条件的设立中药柜、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

6.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中医科室规章制度,门诊、住院病历、中医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应逐步规范。

7.对各级医疗机构中的中医药技术人员分布、技术结构、服务功能等进行合理调整,扬长避短,稳步发展。

(三)自查、评估、验收阶段

1.中医专项补助经费和中医事业发展经费落实到位。

2.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的要求,组织自评自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补缺补漏,巩固提高,迎接评审。

3.形成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为基础的三级中医医疗保健网。

4.健全县中医医院各项服务功能。

5.申请省、市卫生主管部门评审,并通过全国农村中医药先进县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中医药工作管理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加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使中医药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药事业费达到或高于卫生事业费的10%。各镇、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监局等部门应及时召开全县“创先”动员部署大会,传达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把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建设标准细化、量化,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中医药发展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实施工作

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把中医药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医药工作采取倾斜政策,在财力上予以扶持。县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在年3月底之前达到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基本要求。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关键是加强中医人才的培训。县卫生局要抓好中医药人才的培训工作,采取培训、专题讲座、临床教学、自学辅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各基层医疗单位的中医诊疗水平。

(四)落实中医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人员的积极性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中医政策,注意团结和依靠中医药人员,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善中医药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生活福利待遇,使中医药人员热爱本职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