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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材线虫病监查工作安排

松材线虫病监查工作安排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毁灭性的检疫病害,一旦发生,将对森林资源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为贯彻落实《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意见》(陕松防指发〔〕199号)文件精神,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确保全县森林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镇和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从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我县生态安全的高度。

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即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要将监测普查责任落实到单位、人员、山头地块,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疫情、处置疫情。

二、各有关镇和部门要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监测普查措施,组织人员深入涉及松类植物和木材的林区、厂矿企业、木材市场、门店进行实地调查,发现疫情及时隔离并上报县监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县林业部门要继续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力度,组织做好苗木产地检疫,对调入我县的松类植物、木材等除检查其《植物检疫证书》外,还要认真进行复查、详查,坚持做到一车不漏,确保无松材线虫病疫情携带。

四、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松树及其制品检疫管理规定,并将检疫办证纳入建设项目购销合同。

积极配合有关镇在辖区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

五、各有关镇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监测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常抓不懈,及时安排部署普查工作,对于监测普查工作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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