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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整治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处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运营管理,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主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健全管理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全面提高我市城镇垃圾处理无害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科学化、运行管理企业化和行业发展产业化水平,实现全市城镇建成较为完善的垃圾处理设施,切实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规范。垃圾处理场配套设施、设备齐全,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二)运营部门管理规范。运营机制有效、协调,人员配备到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全部经过业务培训,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统计报表等资料完备。

三、管理模式

(一)运营管理体制。

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管理体制由市政府按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为隶属于市城市管理局的股级建制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包括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生产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维护与保护管理、运营资料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仓库管理和应急预案等。

(二)生产作业内容。

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采用填埋工艺,按照填埋作业程序,合理实行分区域、单元、逐层填埋作业,将运进填埋场的生活垃圾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进行处理及达标排放,使之实现无害化目标。主要工作内容为进场检查、计量记录、卸料、推铺、压实、消杀除害、覆土(盖膜)、渗沥液处理、沼气导排、环境监测、设备保养等。

(三)渗沥液运营管理。

渗沥液处理委托中标单位运营管理,由市城市管理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具体运营管理合同,经处理排放的渗沥液要达到国家规定无害化排放标准。运营费用按渗沥液处理后排放计量,由市城市管理局从政府给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补贴中拨付。

(四)运营岗位管理。

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劳动岗位要以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精干高效和有利于生产经营为原则,做到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运营作业分为部门、班组、个人三个层次岗位。

四、劳动定额

目前,我市城区和周边镇、农场、旅游区日产生活垃圾约190吨,根据垃圾产量和垃圾清运实际情况实行二班制,生产天数为365天,职工工作每天时间为8小时,实行轮休。

根据《城镇生产垃圾填埋场劳动岗位定员标准(试行)》(琼建城114号)文规定,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日处理垃圾量为190吨,定员为30人。其中,管理岗位8名(由市城市管理局从现有编制中调剂),为事业编制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单位领导2名,其他管理岗位6名,编外生产性临时工人岗位22名。

编外生产性临时工人实行养事不养人,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做好招聘工作。招聘的编外生产性临时工为市城市管理局合同制生产性临时工人,由市城市管理局按合同进行统一管理使用,不纳入编制管理。在聘用期内,工资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所需工资等经费从政府给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补贴中拨付。

五、人员培训与计划

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试运行前邀请相关技术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对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进行岗前技术培训。

六、安全生产

运营前要进行垃圾处理场的环境本底监测,为运营过程中环境、大气等污染情况提供依据。投入运营后,要抓好岗位操作等具体实施环节,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统计报表,及时完成运营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确保设施达标规范运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七、运营费用

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主要体现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较低,通过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或财政补贴确保维持正常运营。参照我省其他市县垃圾填埋处理标准,按每填埋垃圾30元/吨计算,全年安排垃圾填埋费208万元;按照渗沥液处理运营中标价41.1元/吨计算,全年安排垃圾渗沥液处理费85.5万元,为确保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正常运行,市政府每年给予运营补贴293.5万元。

八、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正常稳定运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内容,对改善我市生产生活、投资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市财政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各镇政府、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提高对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营工作做好。

(二)明确责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要制订相关运营管理措施、制度,科学、稳定、规范运营管理是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重要手段,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按照垃圾处理场的岗位职责要求,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稳定规范运营。

(三)落实收费政策,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加快建立垃圾处理收费运行机制,加大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建立稳定的收缴平台,确保足额征收。广播电视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引导和宣传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及省有关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倡导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增强群众的环境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权益意识,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到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