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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机关党委先进事迹

水利厅机关党委先进事迹

*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力地促进了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深入开展“学理论、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理论,是不断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也是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根本任务。几年来,机关党委坚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等,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全厅党员干部的头脑。特别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学理论、作表率”活动。一是突出领导带头作用。认真抓好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此带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在厅党组的支持下,要求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学习理论、带头做专题辅导、带头撰写体会(论文)文章。两年来,厅党组成员作形势报告或党课辅导20余次。二是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制定了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等有关学习制度10多项,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学习计划,保障理论学习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三是活化学习方式。广泛采取了集中学习、电化教育、理论讲座、封闭学习等多种形式。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还邀请先进人物做事迹报告,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革命历史遗迹,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

一是坚持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制定了《省水利厅直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把党的建设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融于处室工作整体,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二是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原则,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目标,认真抓好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任务,切实解决了一些影响和制约*省水利改革与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了省委的表扬和群众的称赞。三是坚持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注重抓好各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培训党务干部和团干部;坚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表彰,从正面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意识。

坚持从源头上抓起,不断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两个《条例》,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注意”,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科学的决策和管理机制。在厅党组的支持下,建立健全了系统内各级领导班子党组织议事规则和程序,对年度水利工程计划、资金分配、干部任免等重大决策事项实行集体讨论,防止因个人说了算而导致决策失误或产生腐败问题。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后制定了《*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省水利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等二十几项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厅直单位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厅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水利厅连续三年被评为“正行风、促发展”先进单位。

围绕服务基层和群众,不断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

一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定了《*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服务事项公示制和优质服务承诺制等有关制度46项。在《*日报》上公布了《省水利厅优质规范化服务承诺》和《人畜饮水建设项目计划》,明确承诺事项、办事时间、办事程序和办事效果,接受群众监督。厅主要领导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开承诺工作目标,将工作内容、程序和计划向全省水务部门公示。二是深入开展做“遵纪守法、真抓实干、争当人民公仆”活动。制定了《省水利厅机关工作规则》和《省水利厅直机关提速增效活动实施方案》,强化了机关自身建设,提高了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近年来,厅级领导干部月平均下基层10天,处级领导干部月平均下基层7天,深入基层现场办公,为基层和群众做好事、办实事1000多件次。特别是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深入抗击水污染工作的第一线,发挥骨干作用,出色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得到基层群众的好评。三是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工地、文明职工和青年文明号评比活动,不断提升厅直机关文明形象;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厅机关连续7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连续6年保持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荣誉;并先后有11个厅直单位荣获部级、省级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