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县区职能业绩考评细则

县区职能业绩考评细则

一、粮食生产10分

(一)产量完成情况(2分):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粮食目标指导性计划数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二)种植技术8分,其中农推、土肥、植保、种子工作各2分,根据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评分。

二、农业产业化29分

(一)六大产业16分

1、畜牧业

(1)畜产品产量(15%)。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畜牧业产值增速(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品种改良(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母牛输配、推广杂交猪、杂交羊、良种禽及良种蜂完成情况,各项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况,各项与目标任务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5)规模场及小区建设(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任务的酌情扣分。

(6)项目管理(20%)。财政项目在下达资金文件后在一个月内未转下达项目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在省厅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后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执行期内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在80%以下、项目监管数在98%以下、项目建设进度报表不按时上报的,每次•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7)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25%)。其中:①动物卫生监督15%,动物检疫开展面100%、动物执法办案不少于5个、能繁母猪保险开展面100%三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②动物疫病防控10%,国家规定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两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2、商品蔬菜、辣椒

(1)完成计划面积(40%)。完不成计划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2)集中连片标准化示范点建设(30%)。其中:①规范化程度占15%,据各地相互比较评分;②50亩以上集中连片情况占15%,据连片种植面积占蔬菜任务面积的比例评分。

(3)统计数据反馈及其它业务活动(30%)。据工作材料报送及其他业务开展情况评分。

3、茶叶

(1)新建茶园(30%)。新垦茶园完成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茶园管理(50%)。茶园规划科学合理,茶苗移栽规范、整齐,无缺株断行;有新垦茶园验收总结报告(自查报告)、花名册、图斑等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3)信息报送及其他业务工作(20%)。按要求及时报送新垦茶园种植计划、种植进度等方面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红梁

(1)基地建设情况(80%)。其中:①面积、产量各占30%,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②示范办点情况(20%):示范点面积要求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产量指标220公斤/亩以上(其中仁怀、习水要求达到250公斤/亩)以上。

(2)资料报送(20%)。按时报送项目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迟报、不报、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5、中药材

(1)组织、经费保障(20%)。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产业发展工作,对接省、市两级部门,并拨付匹配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2)基地建设(80%)。是否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完成基地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二)农业产业化13分

1、龙头企业5分,其中:(1)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分、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分,完成市下达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2)农产品参展及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分。

2、农业标准化1分,完成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认证任务得满分,完不成酌情扣分。

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分,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相应比例扣分。

4、农产品加工业5分,

(1)组织管理0.5分

有分管领导、职责股室(站)和相对固定人员,缺项酌情扣分。

(2)加工业产值2.5分

加工业产值完成情况2分:其中完成产值获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分解产值目标任务到乡镇0.5分,未分解下达扣0.5分。

(3)月报、年报表1.25分

上报及时、完成质量较好,有审核人或分管领导签字的获1.2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项目库建设0.75分

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库建设及项目入库更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新。

三、农业行政管理10分

(一)法规方面: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持率达98%以上。“六五”普法和法律宣传工作扎实深入开展。(1分)

(二)执法方面:领导重视,有经费保障,执法人员到位,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案设备,案件质量高。(3分)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农产品生产基地档案健全。干部挂帮农产品生产基地并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扎实。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兽药、饲料、农药及农产品抽检任务。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票否决制。(3分)

(四)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3分。其中种植、畜牧、农机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1分。

四、农业生产安全管理(农机与渔业安全,经核实无渔船的县不考核渔船安全)5分,

(一)共性分值(2分)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得0.5分:(1)与乡镇签订少1个扣0.1分;(2)农机手、渔业船主等责任单位签订达100%,差1个百分点扣0.1分。

2、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转良好,指挥得力的得0.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3、召开专题工作会议0.5分;每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

4、建立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二)农机安全分值(1.5分)

1、农业机械年度检验0.5分:(1)有工作安排0.15分,有总结0.15分,否则不得分;(2)参检率达90%以上0.2分,每差5个百分点扣0.1分;

2、开展农机安全检查0.5分:(1)全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2)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1分;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1分。

3、建立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的得0.25分,未建的不得分。

4、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0.25分:(1)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05分;(2)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05分/次。

(三)渔业船舶安全分值(1.5分)

1、建立渔船管理台帐,及时查处渔业违法违规案件并录入“渔政指挥系统”0.7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2、成立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计0.3分,未成立的不得分。

3、制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案计0.5分,未制定不得分。

五、沼气池建设及管理4分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得0.5分。

(二)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1分。包括上级下达沼气池建设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以项目计划下达要求完成时限检查验收为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0.5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存,封闭运行,资金足额按时兑现给建池农户;强化项目实施程序管理。

(四)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0.5分。

(五)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三沼”综合利用规模0.5分。

(六)按时报送相关信息1分。

六、新农村建设3分

(一)机构健全,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1分);

(二)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县级财政按市委市政府要求预算专项新农村建设资金(1分);

(三)积极配套、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分)。

七、农机化工作4分

(一)农机总动力1.5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二)机耕面积1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三)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1.5分。县级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0%,乡镇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5%,不足示范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八、招商引资10分

(一)有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0.5分。

(二)完成市委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分,根据报表随机抽查,结合市统计局资料。其中完成签约资金2分、完成到位资金目标任务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三)建立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库1分,无项目库资料不得分,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四)上报招商引资项目简介1分,未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简介上报任务的不得分,简介质量低酌情扣分。

(五)招商引资调度报表统计上报情况2分,一次漏报、错报和延报扣0.2分。

(六)招商引资年初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0.5分,无招商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不得分。

九、机关建设及管理20分

(一)党风廉政建设10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5分;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5分。

(二)信息宣传工作10分

1、统计信息5分。农情信息统计、畜牧季度报表、农经统计工作各1.68分。

2、宣传信息5分。信息获《农业》或农信息网采用的,1条获0.1分,2分封顶;农业农村工作宣传、调研文章获市农委主办《农村》采用的,每篇获0.2分,获日报采用的,每篇获0.3分,3分封顶。考核时由各县、区(市)提供佐证材料。

十、市农委领导班子综合评分5分

由市农委班子成员办公会,根据平时掌握工作情况统筹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