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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工作规则

乡镇卫生院工作规则

一、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

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

2.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应及时收住,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会议制度

1.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应每10天集中召开1次会议。

2.每位职工都要有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手册,并要结合实际,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阶段工作总结。

3.业务会议要求每位医务人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4.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三、设备管理制度

1.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台帐目录。

2.各科室(组)的设备由科室(组)负责人建立台帐目录。

3.全体医务人员均应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4.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5.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6.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考勤制度

1.职工有事必须向院领导书面请假,取得同意后,将自身业务移交代班人方可离开单位。

2.有事请假7天内由医院批准,7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

3、返院后应及时向院领导销假,不销假按旷工对待。

4.每迟到或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勤半天按1天计算,旷勤1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及日平均工资。

5.对违犯医院考勤制度,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和日平均工资。

6、院长有事必须向卫生局请假,取得同意后,向院务会打招呼方可离院,如有虚假,查清后按旷工对待。

五、药房工作制度

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

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药、贵重药品。

4.调配处方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四对制度(三查:查药品配方、用法、禁忌。四对:对药方、剂量、含量、用途)。

5.配方时应细心认真,不得修改处方。

6.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

7.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

六、学习制度

1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每月要有学习笔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3.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

4.医院每月检查一次学习情况,并组织一次专题讨论或知识讲座。

5.医院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授课,选派业务骨干讲授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6.集中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内安排的业务学习内容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七、奖惩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后,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2.职工必须服从院领导的管理和分配的各项任务。

3.职工必须完成考勤天数,旷勤1天扣除当天工资,累计3天以上扣三个月岗位津贴,5天以上扣除全年津贴,10天以上报县卫生局处理。

4.对没有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处罚,并视具体情况扣除一定的津贴。

5.对因打架、等行为触犯法律者,拘留期间按旷工计算,并在当年不得晋升职称,也不得调整工资。

6.在值班期间,因脱岗造成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并扣除一季度的津贴。

7.全年认真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评选为优秀工作者可优先晋升职称。

八、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

2.除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4.职工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5.收费人员应将现金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妥善保管。

6.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九、出院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由值班护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绍入院须知、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

3.病人在住院期间,必须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在病房内不准吸烟、酗酒等。

4.病人出院须经任责医师批准,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

5.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同时要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

6.对因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生要加以说服劝阻,由病员和家属出具手续,并在病历中记录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出诊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医院安排院内工作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2.遇到出诊病人,医务人员不得推诿,要做好随时出诊的准备。

3.出诊前须带齐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出诊可按路程远近收取适当的出诊费用。

5.不论白天还是夜间,须病人随叫随到,不得措故推诿。

十一、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2.为防止医源性感染,医务人员在诊疗前要做到一诊一洗手。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所有消毒物品均需注明消毒日期,消毒有效期不超过一周。无菌器械、敷料缸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正确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拖布要专用,定期消毒。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5.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6.出院病人用过的床、椅、桌、床垫被褥等必须做好终末处理。

7.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实行隔离制度,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

8.做好住院病人、家属的卫生宣传教育和隔离消毒工作,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出院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9.对传染病房除严格执行病房各项规定外,环境和医疗用品均需要严格消毒,进行无化处理。

十二、查房制度

1.对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组织医生查房,对危重病人由责任医生随时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3.查房时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还要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

5.对危重症病人和疑难病例,要在院长的组织领导下及时进行会诊。

十三、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

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

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院领导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院领导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5.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6.每天晚8:00—10:00,值班医师应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每天早晨值班医师须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责任医师报告,并须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和尚需要处理情况。

十四、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

2.门诊应与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不得无故推诿拒收病人。

3.医务人员必须衣貌整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爱护医院财产,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4.门诊候诊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舒畅,并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5.应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6.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8.服务要热情周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转抄后,应做到每班查对并登记,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需签名。

2、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先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诵一便,待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安剖,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5、护士长、负责医师每周总查对医嘱1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备药前、备药中、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剖、针剂玻璃瓶口有无松动、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剖,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