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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强化效能监察制度

农村强化效能监察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保障和推进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的顺利实施,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开展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商定,建立农村新五件实事效能监察工作例会制度。

一、目的和任务

通过效能监察工作例会,相互交流情况,互通信息,研究对策,督促各地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职责,形成农村新五件实事效能监察工作的整体合力,推进行政效能的提高,保证政令畅通,确保农村新五件实事落到实处。

二、成员单位

农村新五件实事效能监察工作例会成员单位为: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可酌情增减。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效能监察工作。

市农业局: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工作,以及农村沼气工培训工作;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以农村沼气及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能源工作。

市交通局:牵头落实全市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任务;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从规划编制、配套资金,到工程建设管理、桥梁配套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探索建立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的工作机制和模式。

市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具体抓好县乡河道、村庄河塘疏浚整治的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通过整治,使河道水质得到提高,水环境明显改善,以此带动整个农村水环境的改善。

市建设局:牵头搞好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包括排水、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路灯安装、景观绿化、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等具体内容的全市农村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牵头抓好建设整治试点村工作,为农村村庄建设整治提供技术指导。

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工作;牵头落实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两免一补”政策;协助财政部门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扶持、指导各县(市、区)进行职教中心建设,使其逐步成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做好农民创业培训的相关工作。

市文化局:牵头抓好以农村文化站建设为重点的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建立完备的农村文化服务网络;牵头组织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活动。

市卫生局:抓好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牵头抓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牵头组织实施并按时完成儿童保健、妇女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测、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任务;牵头抓好农村改厕工作。

市广电局:做好广播电视等传媒的宣传报道,全方位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组织实施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不断扩大有线电视和无线广播在农村的有效覆盖,增强广播电视在全市农村广大地区的宣传效果;完善农村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立农村广播电视建设与发展的长效机制。

市国土局:牵头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统筹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所需要的用地计划;建立和完善“两公告一登记”的被征地农民补偿的保证机制、农村土地资产管理机制,以及为乡镇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提供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等“三大机制”。

市审计局: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各类专项资金的经费审查工作,确保各类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市财政局: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所需各类专项配套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以及项目投资的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做好农民创业培训的相关工作;推进“镇镇通”工程,建立覆盖全市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立全市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劳务输出服务网络,不断增强农村劳动力输出的服务能力;开展面向农村劳动力的专项就业服务工作。

市环保局:协助农业部门抓好农村清洁能源工作;协助卫生部门抓好农村改厕工作。

四、活动形式

农村新五件实事效能监察工作例会,由市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负责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每次工作例会由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议题,与会人员专题汇报本部门(系统)农村新五件实事实施进展情况或阶段性成效,交流信息动态,排查存在问题和不足,会商对策措施,指导全市面上农村新五件实事工作。

为便于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设立农村新五件实事效能监察工作例会联络处,承担具体联络事宜。市各职能部门也要明确相关职能处室和人员负责联络事宜。

五、具体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新五件实事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要落实专门处室和人员承担农村新五件实事组织实施及相关具体工作;要建立有效的内部协调机制,强化内部处室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及时将本部门(系统)工作进展情况或阶段性成效向工作例会报告。

2、切实提高效能。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开展农村新五件实事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任务,以及工作例会的各项具体要求,从实际出发,多动脑筋、多想办法,积极主动配合农村新五件实事效能监察工作。同时,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适时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系统)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效能情况。

3、加强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交流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努力形成农村新五件实事效能监察工作的整体合力。对农村新五件实事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和问题,要及时提请工作例会研究会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保证农村新五件实事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