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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消毒卫生工作规定

产房消毒卫生工作规定

一、分娩室要求无尘,环境清洁,空气新鲜。

1.每周大扫除,室内空气、家具、用品彻底消毒,对空气物品表面。

2.每月作细菌监测,并记录。

3.物品表面细菌少于8/cm2,空气少于500个/m3。

二、每日通风2次,每日紫外线照射1小时,紫外线强度每季度监测1次,有记录。

三、每日用消毒液浸湿的抹布擦拭全部用具,每班用浸有消毒液的拖把,擦地面1~2次。

四、拖把、抹布分区专用,设有标识。

五、产床每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抹洗,然后才能重复使用。

六、接生用的臀垫,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非一次性的,用后应用杀菌剂浸泡,刷洗晾干再用。

七、各类物品如体温表、剃毛刀、毛刷、洗手桶等,均按常规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八、持物筒、持物镊、敷料缸、器械盘冲洗用品,每周进行2次清洗、消毒和灭菌并更换消毒液。

九、接生后所用物品、器械、敷料应及时处理、更换、消毒。

十、浸泡消毒手术器械,应标明时间,一切无菌物品必须注有灭菌日期。

十一、餐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方可使用。

十二、产妇用卫生纸,必须高压消毒、灭菌,方可使用。

十三、患者便器应固定使用,用后刷净、消毒后,方可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