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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乡镇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和在职工人。本考核办法仅适用于镇机关年度考核使用。

二、考核原则

1突出重点。以工作业绩和职责履行情况为重点,对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和在职工人的考核。同时兼顾思想学习、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

2客观公正。镇上将尽可能以事实为依据,对干部职工考核。用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不全面衡量考核,考核运作方式、结果公开,以提高工作透明度。

3奖惩挂钩。镇上将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年终奖金发放挂钩,对干部职工考核结束后。奖优罚劣,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考核包括思想学习、工作实绩、出勤情况、遵守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其中思想学习5分,民主测评以及加分项六个部分。考核主要以学习笔记为主(以30000字为准)工作实绩50分,主要考核领导包村、包项目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其中:包村15分,项目10分,岗位职责履行25分;出勤情况以党政办统计结果为准,10分;遵守党风廉政相关制度方面主要考查考核对象有无吃拿卡要行为,5分;民主测评15分;领导班子评议15分;加分项主要考核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获奖情况。

二)一般干部、工人

一般干部、工人考核包括思想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出勤、民主测评、领导评议和加分项6个部分:思想学习5分。出勤10分,履行岗位职责55分。民主测评15分,领导评议15分。

四、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考核前夕。安排具体考核工作,镇上将确定领导抽组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被考核对象要撰写述职报告,并对照考核内容自查。

2公开述职。由分管领导主持。并由分管领导、办公室核定,所有考核人员作本人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初步提出成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等次。

3民主测评。听取考核对象述职汇报的基础上。测评表的发放、收缴、统计和汇总由考核组负责。镇上统一对全体考核对象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民主测评。

4调查核实。由考核组负责。对考核对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按照本人述职情况。并评分。

5领导评议。由党委、政府集体领导班子对考核对象进行评议打分。

6统计汇总。由考核组成员根据逐项考核结果。汇总结果。综合考核得分。

7通报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年终考核等次的依据。

2考核结果将与年终奖金挂钩。增加30%8089分者,凡考核成绩在100分以上者增加50%考核成绩在9099分者。增加10%6079分者,保持基数不变,60分以下者,每少一分扣发奖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