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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政务信息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一、报送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报送信息要实事求是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时间、地点、基本情况、采取措施、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要素力求齐全。

3实用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准则。力求实用、有效。

4多媒体原则: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简报、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鼓励图片等多种信息报送形式。做好文字信息报送的同时。

二、报送内容

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民生等领域。总结提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特色。深入剖析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政策、举措,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

1县政府领导重大政务活动动态、全县重大会议的宣传报道;

2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3各镇、各部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举措。破解改革发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教育、医疗、卫生、计生、人社、就业、住房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动态;

5其他有必要向公众公布知晓的信息。

三、报送要求

各镇、各部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信息工作。每周报送3条以上信息。省市驻柞各单位全年信息报送不得少于100条。每季度报送调研文章1篇以上,各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全年信息报送不得少于200条。全年报送调研文章不得少于4篇。

确保信息安全。报送关系社会民生等方面的重大信息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同意。涉密信息应严格按照国、省、市、县有关信息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送。

四、考核奖罚

一)考核对象各镇人民政府。省、市驻柞各单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二)考核范围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信息综合期刊》值班要情》政务督查》县人民政府信息在线》网站等录用的信息;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被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录用的信息。

三)考核办法信息考核采取质与量结合的考核办法。按照政务信息分值标准对上报和录用的信息每两个月在信息》中通报,根据政务信息质量基本任务。年终予以考核。完成基本任务标准的为达标单位,并按照县政府各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设定的信息考核分得分;完不成任务的则在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扣分(按报送数量30%质量得分70%计)对瞒报、漏报或迟报紧急信息的发现一起扣2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并取消评优资格。

四)评优项目

1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政务信息报送和录用超过基本任务的镇和部门。根据采用信息得分高低为基本依据。按录用得分同比增长比例择优评出优胜奖。各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柞各单位中评出一、二、三等奖。此外。

2政务信息先进工作者:评选部分支持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或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者为政务信息先进工作者。

3优秀信息员:对政治可靠。政务信息工作中成绩突出、文稿撰写质量高的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热爱政务信息工作。

五)通报表彰: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政务信息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由县政府办公室通报表彰。

六)考核评价:各镇、各部门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具体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考评。实行量化评分。

报送信息以两个月为单位进行通报。及时报送信息和调研文章的不加分也不扣分。报送信息被《信息》采用的每条加5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各镇各部门信息报送采用情况。按本办法规定。被县人民政府信息在线采用的每条加2分;报送调研文章被采用的每篇加10分。同一内容多次重复报送的只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