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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招工培训工作意见

乡镇招工培训工作意见

为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服务企业用工,现就做好2013年招工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党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二推动实现更变质量的就业的要求,发扬“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创新克难,勇争一流”的精神,积极做好招工服务工作,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力就近务工、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缓解就业招工难、留工难的现象,为的经济繁荣、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满足就业需求为主要目标,2013年为送工为169人。(具体任务见附表)。镇政府按各村(居)人口为主要依据下达任务,请各村(居)按所分的任务及时完成。

三、工作措施

1、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企业和各村(居)定期开展企

业招工用工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通过上门专访,召开会等方式,加强对企业招工用工形势,劳动力就业形势和各村(居)招工服务工作的调查和分析,制定应对措施,加强招工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深入挖掘各村(居)内的工源。把新增劳动力和外出务工人员作为重点对象,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广大新增劳动力和外出务工人员,转变就业观点就近就地就业。各村(居)要安排好专人负责招工工作,并向各村(居)的外出务工人员发送新的招工信息,及企业的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变化,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每个村(居)一年至少举办一次以上招聘会,同时要建立好务工人员定期回访制度,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协助企业稳定员工、营造好企业文化、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推进机制:

一、领导机制。镇政府成立招工培训工作队。各村劳务协管员名单于2013年3月10日前镇招工办备案。

2、调度机制。镇招工办将对每期招工实行期初布置,期中调度,期未通报总结。各村(居)要将任务及时完成。

3、考核机制。各村(居)所送员工须经镇招工办和企业当场验收,并由县招工领导小组核准。送工数按20%计入综合考核分。所送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满一个月才能认定为留工数。送工村(居)要做好跟踪服务,并及时与镇招工办联系进行验收,按80%计入综合考核分。计算送工数和留工数时,一人一年在同一企业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坚决禁止各村(居)及用工企业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查实,所涉村(居)已完成的送工数及留工数计零,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招工工作列入村(居)年度考评,其办法由镇政府另外制定。

4、奖惩机制。各村(居)输送员工进入园工作满一个月后,对送工单位按新招一人150元给予奖励。每期完不成任务的,每欠一人按200元处罚该村(居)。各村(居)的招工、送工开支由本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