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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烤烟种植生产意见

县级烤烟种植生产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烤烟规模种植水平,促进全县烤烟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现对年的烤烟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烤烟发展工作,坚持“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扩大规模”的烟叶生产指导方针,突出“落实面积保总量、加大投入增效益”的工作重点,大力构建烟叶基地单元,确保烤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增加烤烟种植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任务目标

年,全县计划种植烤烟15000亩,收购烟叶250万公斤(级内),上等烟比例达到45%以上。其中,镇种植烤烟5150亩,收购烟叶85.81万公斤;镇种植烤烟3240亩,收购烟叶54万公斤;镇种植烤烟3010亩,收购烟叶50.2万公斤;镇种植烤烟2600亩,收购烟叶43.33万公斤;街道种植烤烟1000亩,收购烟叶16.66万公斤。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保持政策连续性。1.税收奖励政策。为确保实现一个基地单元的建设任务,对年实现的烟叶税收,用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年完成种植计划面积80%(含)以上的,全额兑现年实现的烟叶税收;完成种植计划面积不足80%的,按完成比例减半兑现年实现的烟叶税收。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后,兑现奖励额的20%;移栽结束丈量核实面积后,兑现奖励额的40%;烟叶收购结束,再兑现剩余40%。对年实现的烟叶税收,由县与相关镇(街道)按5:5的比例分成,50%兑付县财政统筹、50%兑现相关镇(街道)现金奖励。

2.烟叶生产扶持政策。继续实行产前扶持,种植NC55、NC102、NC297品种的,每亩(1200棵)给予新品种技术配套补贴150元。烟叶收购价格比年提高10%左右,并且严格执行产后补贴标准,每公斤上、中等烟叶补贴2元,下低等烟不补贴。

3.对烟草行业出台的其它烤烟生产扶持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县烟草公司要积极争取、协调落实烟草行业上级的各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扶持资金,继续加大烟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成方连片烟田200亩以上的,按每亩烟田配套3亩基本烟田的标准,逐步进行烟水、烟路、烟房、烟机配套建设,每亩基本烟田建设资金不低于2000元(含“”期间已投入资金)。建设项目由植烟户提出申请,有关镇(街道)根据烟叶生产需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努力提高烟叶生产服务水平,确保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在全县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三)优化区域种植结构,提高规模种植水平。有关镇(街道)要按照“优化种植区域、优化种植结构、扩大种植规模”的原则,积极引导和实施合理的土地流转,加快区域种植结构调整,搞好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增加烤烟种植群体,扩大烤烟种植规模,实现土地、农业机械、劳动力等资源的有机整合。

(四)健全风险保障体系,保护烟农利益。烟草部门要与农业、气象等部门联合,进一步健全防雹增雨体系,不断加大相关投入,扩大保护范围。要组织全体植烟户加入烟叶协会,由烟农出小头、烟草部门拿大头的形式对受灾烟农进行救助,全力打造烟叶种植保护伞。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有关镇(街道)、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烤烟生产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生产氛围,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注意研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实现烤烟生产的良性循环,为全县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发展烤烟生产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农业产业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管理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职责和分工,合理分配计划面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为扩大烤烟规模提供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