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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乡镇金融业发展意见

鼓励乡镇金融业发展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金融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支持全县金融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重点项目建设、富民强县领域融资为重点,以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为手段,以加强金融安全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保障,不断强化辖区内金融服务各项功能,把金融业打造成为的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年末,确保贷款增速达到30%以上,新增各项贷款规模23000万元,实现保费收入8500万元(其中涉农保费收入增速达30%以上),组建小额贷款担保公司1家。到年末,力争全县贷款余额达到170000万元,探索成立农村资金合作组织,全县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使金融业成为我县的优势产业。

二、建立高效的金融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县级金融管理工作组织体系。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健全金融管理工作机构。设立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辖内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帮助金融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积极帮助企业规范化发展,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定期综合评价辖内各金融机构经营服务情况。

(二)建立金融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完善与人民银行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季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或调度联席会,建立银行、房产、国土资源、监察、司法等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研究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积极组织开展“银企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等活动,协调各方金融资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审慎监管,维护我县金融稳定和金融秩序。

(三)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把金融工作纳入对县直有关单位的考核内容,加大对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目标考核奖励力度。

三、着力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一)充分发挥现有金融机构作用。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县域经济特点、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优化网点布局,拓展新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将网点向乡镇延伸,健全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

(二)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使信用社真正成为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规范引导民间资金,充分发挥民间资金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创新融资模式

(一)加强投融资体制建设。建立县本级投融资平台,明确平台市场定位,增强平台资本实力和信用度。通过财政注资、划拨资产等增信方式,不断做实、做大、做强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县城建投资公司,充分发挥其在资源整合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融资能力。

(二)积极支持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发挥县本级投融资平台的导向作用,发挥较大企业、较大项目融资的优势,充分利用开发银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扩大资金来源。探索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三)积极发展产业基金。加快设立政府风险创投引导基金,引导和鼓励县外投资机构参与我县中小企业改组改制,支持中小企业利用产权交易平台,通过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开展融资。以我县优势产业集群为依托,探索设立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基金。

(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探索股权、林权、专利权、商标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收费权、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等权益质押贷款和资产抵押贷款,支持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客观分析企业未来现金流,开展应收账款、仓单、货权、贵金属产品质押、票据融资等贷款品种,帮助我县有发展前景的冶炼企业走出困境;继续开展助学贷款业务。探索以县教育基金会贴息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模式,帮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

五、不断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

(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对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已贴现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对地方性金融机构因发放涉农中小企业贷款资金不足的,优先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银行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内设机构或专职工作人员,专门从事中小企业贷款营销和管理,优化审贷流程,缩短审批周期,中小企业贷款审批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各类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抵(质)押、评估、审计、验资、登记、过户等中介服务的收费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项下调。

(二)实行中小企业贷款专项考核。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专项考核机制,力争全县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县人民银行要建立中小企业专项统计制度和监测评估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稳定增长。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县级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贷投放情况实行专项考核,并按照考核情况对县级金融机构进行表彰奖励。

(三)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支持创业促就业中的积极作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促进”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适用人群、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利率浮动范围,帮助弱势人群就业、创业和发展。

六、建立支持“三农”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建立健全县域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按照“新设、延伸、改造、合作”的原则和“稳住农村资金、增加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金”的目标,建立健全以政策性金融资金、商业性金融资金、合作性金融资金三大信贷资金为主体,民间资金为补充,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保障的县域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农发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增速应高于除农户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增速。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要坚持服务“三农”方向不动摇,坚持股份制改革方向不动摇,坚持市场经营方向不动摇,逐步用投资股取代资格股。政府要大力优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环境,帮助农村信用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打击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行为,支持农村信用社更好地为“三农”提供优质服务。

(二)坚持县域内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发放当地贷款。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发放当地贷款,并重点向中小企业和“三农”倾斜。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奖励,进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试点。制定对县域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投放的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对照新增贷款的数额给予奖励的办法。鼓励商业银行以项目未来现金流和收益为担保,通过政府增信,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信贷资金参与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积极探索林权抵押和农户宅基地抵押贷款新模式。紧紧围绕“十佳百优千户”农村科技示范工程,组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等,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订单贷款。结合开展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试点,探索林权抵押和农户宅基地抵押贷款,拓宽“惠农卡”功能,增强支农服务功能。

七、大力发展保险市场

不断完善保险市场体系。积极支持设立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汽车保险等专业性商业保险业务。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三农”保险市场,支持农村金融机构“三农”保险业务,探索推广农村综合保险业务,创新保险信贷产品,增加参保险种和参保农户,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规范保险服务,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八、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一)整合政府财政资金,改善生产性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对信贷及其他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我县重点项目和民生富民领域发展。建立财政风险准备金制度,对产生的损失进行分担补偿。

(二)加快县级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通过引资、吸收民间资金等多种方式,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规范运行机制,支持我县中小企业融资。

(三)根据县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配财政性存款,鼓励引导信贷资金向我县重点项目和主导产业投放。

九、进一步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社区)、信用企业等创建活动,建设“诚信”;形成全社会共享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信用评级机制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征集、评估和使用的网络化;支持人民银行加快建立企业信息查询机制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推动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农户评级授信工作,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落实强农富农政策;推广信用信息在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应用。推行在国家公职人员的录用、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工程招投中查询信用信息,并实行一票否决;切实维护金融债权,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信部门不良贷款本息和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清收力度,提高金融胜诉案件的执行率,从严打击“暴力逼贷”、恐吓、威胁逼贷行为,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规范和简化信贷抵押登记手续,降低收费标准,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