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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城市社区服务实施意见

做好城市社区服务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和政府主导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结构,建立与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协调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卫生保健需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以调整城区现有卫生资源为主、新建和扩建为辅,优化城区卫生服务结构;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整体规划,分年度实施。

三)发展目标

1总目标

年,以城区为单位,基本建立起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初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城区居民,使居民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打造方便居民就医的15分钟服务圈。

2年度计划

年底,全市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个年底,区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全面达到省级标准化建设示范中心标准。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数达28万,占全市城镇人口的80%以上。

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5个年底,全市达到省级标准化建设示范中心标准。社区卫生服务城区居民覆盖率平均达到90%以上。

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6个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1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20个,基本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全部城镇居民。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全市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建设

一是科学规划,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要求和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制定当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做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结构适宜,设施完善。每24万居民的居住地由政府举办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建设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对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覆盖的社区,可适当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成熟一个,办一个,对于没有达到机构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不能审批,严把准入关。各县(区)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计划,加快建设步伐,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申报,尤其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力争到年上半年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力争于年第三季度投入使用,开展服务。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卫生规范化建设。各县(区)要进一步明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任务,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要将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传染病和慢性疾病预防控制等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范围。要合理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条件成熟的县(区)要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基础性工作交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信息管理、统一慢性病防治模式、统一考核评估办法、统一基础设备“八统一”标准,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大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区年底全面完成,其他八县个底前完成。

三是切实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制定专门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积极开展对社区医师、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转岗培训,要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收入分配与绩效挂钩的分配办法等各项制度。要建立医院、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的制度,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到社区开展医疗服务,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水平。要采取多种有效政策措施,吸引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和退休医生到社区工作,进一步增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加快促进医疗保险进社区。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常见病、慢性病治疗和重症康复治疗的定点机构。要按照“低水平、广覆盖”原则,积极探索,促进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要进一步完善与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的制度,理顺医疗保障进社区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社区首诊,要降低或取消社区卫生机构的门槛费,提高在社区卫生机构就诊的报销水平,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持续健康的向前发展。

五是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各县(区)要按照试点先行、稳步发展、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制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制定能基本满足群众看病需要的药物目录,逐步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价格。要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为广大城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进全市社区卫生事业稳步向前发展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党的十七大提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并把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作为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重要内容。各县(区)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的领导机制,要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制订完善政策措施。市县(区)发改、财政、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编制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完善筹资和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药品流通、医疗救助等方面措施,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向前发展。

二是加大投入,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要按照中央和省上对经费投入的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财政对社区卫生的补助政策,为了加快全市社区卫生工作向前发展,市政府从年起落实社区卫生配套补助资金4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区)也要落实社区卫生配套补助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投入,确保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

三是强化管理,落实措施,促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组织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内容、服务网络、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监督与评估,要实施动态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限期改进,仍不合格的要实行淘汰制。要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各县(区)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具体政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县(区)医疗、疾病控制、妇幼保健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基础性工作的落实,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