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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城市农村农业意见

地方城市农村农业意见

2008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来之不易的好成绩,为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2009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农业农村发展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农业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扎实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对全市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明确的任务落到实处。2009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农村经济总量增长12%;农业增加值增长5.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18%;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解决2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19%;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20%以上;乡镇和行政村公路通畅率分别达到87%、40%;森林覆盖率达到3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30万人;稳定农村人口低生育水平。

一、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稳定和加强粮食生产。投入市级以上资金16亿元,补贴粮油生产。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确保4亿元奖励资金中50%以上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粮食生产领域。完善种粮直补切块15%的资金使用办法,重点扶持种粮大户和基地建设。落实国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编制并启动实施10个粮食产能县建设规划。建设42个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启动南川10万亩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梁平、垫江30万亩优质粮油生产基地。打造渝遂、渝万、渝湘沿高速稻―油轮作区,加快长江中上游地区油菜重点县建设,新改建油茶种植面积8万亩。落实防止耕地撂荒的政策措施,将大春耕地撂荒率控制在1%以下。

(二)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整合投入资金6亿元左右,抓好“菜篮子”工程。启动实施重庆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完善良繁体系,发展草食牲畜和特色养殖。出栏生猪2000万头、牛45万头、山羊150万只、兔2500万只、禽1.7亿只。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力争通过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认证。发展地方特色蔬菜、反季节蔬菜,扩大无公害、绿色蔬菜面积,新改建蔬菜基地35万亩,产量达到1100万吨。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总产量达到23万吨。

(三)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整合投入8亿元左右,提升特色产业。建设长江三峡柑橘产业带,发展晚熟柑橘,新建标准化果园12万亩,提升橙汁加工能力。建成柑橘非疫区疫情防控体系。搞好竹木良种培育,改造低产林,新建一批丰产优质竹木示范基地。建设名优中药材现代化科技示范基地,重点发展资源紧缺型原料药材。推进蚕桑基地建设,改良蚕种。抓好优质烟叶生产,改进加工工艺。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启动部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开展农业标准化促进行动、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应急反应迅达行动、“绿剑”监管行动。加快农业标准修订制定工作,支持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加快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及万州、涪陵等区县(自治县)质检站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植物检疫,防控有害生物入侵。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五)构建城乡互通的市场网络体系。加快大宗农产品的重点产区和集散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骨干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开展各种形式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投入0.86亿元,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农村商贸综合服务网点8000个,县级配送中心44个。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种植和直接采购基地。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程,让农民足额享受到13%的补贴。

(六)强化农业科技信息支撑。投入2亿元,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创建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区县(自治县)5个。加大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增强对森林工程和农村沼气推广应用领域的科技支撑。改革完善市、区县(自治县)、乡镇三级农技推广体系。实施“双十百千”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行动,新建农业专家大院20个,科技创新孵化园5个。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参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队的技术合作服务,探索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和“千镇万村信息惠农”工程。加快建设农业呼叫中心、农村信息化总编室、农村信息用户群数据库信息平台,整合打造“12316”、“12396”、“12582”三农服务热线。建成6627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实施“金农”工程。对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营销大户实行信息补贴。加强农村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提高到50%。

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贴息,重点支持30强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对获得境外注册、国际质量认证和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市外经贸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对获得部级名优产品的企业,在市农业产业化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品牌创建,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贴牌经营农产品,开展原产地保护申报、地理标志认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和产地认定。

(二)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引导乡镇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鼓励区县(自治县)创建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新认定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10个。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新建一批在国内产业分工处于领先地位并能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特色乡镇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新认定10家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扶持发展农村运输、连锁配送、农家乐、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三)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坚持劳务输出、返乡创业“两手抓”,全年新增转移劳动力30万人,农民工返乡创业达15万人。组织培训农民4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各5万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农民就业能力。进一步深化劳务协作,发挥劳务品牌和劳务经济人带动作用。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业。支持区县(自治县)特色工业园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担保贴息、土地供给、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承包权益。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改善农田水利农机基础设施。集中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投资4亿元,建设10万亩级的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区1个,改造中低产田土40万亩,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大力推进“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完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5亿元。加快大足玉滩、“泽渝”一期、“泽渝”二期、城镇防洪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解决2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销号。推进8个大型灌区、一批中型灌区和泵站改造、节水示范项目建设,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60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3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新增保护面积3800平方公里,新增小水电装机11万千瓦。投入2.5亿元,加强农机示范基地建设,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开发适合重庆地理条件的农机具。扶持区县(自治县)农机市场和展示中心建设,发展农机销售维修服务网点300个。培育农机租赁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二)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投入12亿元,建设农村公路8000公里,解决400个建制村通公路问题,乡镇和行政村公路通畅率分别达到87%、40%,项目要向产业基地集中、人员流动量大的地区倾斜。完善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加快编制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推进农村路、站、运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立等级客运站,方便群众出行。

(三)加快小城镇建设。整合市级投入10亿元,支持全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落实105个市级中心镇和4个重点示范镇的补贴政策。搞好乡镇简易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便道建设。开展农村抗震民居试点。建立村镇建设质量安全巡查报告制度。

(四)加强森林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林业力争投入33亿元,完成7.2万亩种苗续建和改扩建任务,建设森林工程4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切实搞好农村能源供给和污染综合防治,农网改造面达到90%,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万口,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40处,新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村4个。启动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治理岩溶面积100平方公里。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完善农村防灾、减灾和抗灾体系,加强农村科普宣传,提高农村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

(五)深入推进“千百工程”。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以镇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深入实施“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和“光彩推进”工程,加大力度筹集“千村推进百村示范”专项资金,通过竞标形式新确定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使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由100个增加到200个,推进村由1000个增加到2000个。推广“康居农房”建设,鼓励农户在规划指导下自愿联建住宅和相对集中居住,对在集中区建房的每户直补3000元,每年建设3万户。完成3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给予每户3000元直补。

四、着力改善农村民生,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一)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投入26.5亿元,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现代远程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农村教师素质提高等“八项工程”。提高教师待遇和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投入2.78亿元,推进农村“文化广电惠民工程”,完成1.6万个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任务,建成2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000个农家书屋,1万个农村书刊借阅点,农村电影放映实现“1村1月1场”,农村中小学观看率达到100%。组织1000场剧(节)目下基层演出。广泛开展农民健身活动,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600个。

(二)提高农村医疗及社会保障水平。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年,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80元,共需筹资21亿元。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力争将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到90%以上。对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疫苗预防接种逐步实行免费,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加保险的政策。加强区县(自治县)、乡镇、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到2009年年底农村低保人数达到85万人。做好2009年春节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送温暖工作。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搞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新改建敬老院150所,新增床位6000张。力争参加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分别达到40万人和30万人。

(三)加强农村扶贫开发。落实全市整村推进、千村脱贫战略。整合投入5亿元,重点抓好贫困村“两后生”就读中职和贫困农民的培训转移、扶贫移民、发展扶贫产业和片区开发。健全完善“一圈两翼”对口帮扶和集团式扶贫机制。按照国家新的贫困标准,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在涪陵、武隆和开县进行统筹城乡扶贫开发试点。完成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2万人、易地扶贫搬迁5万人,实现2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目标。

(四)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扩大村民自治范围。新改扩建25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新增300个试点村。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每个试点村至少建立4个以上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志愿者组织,完善农村社区功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五、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

(一)建立完善农业长效投入机制。扩大投资规模,大幅度提高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按土地出让纯收益20%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2009年起取消贫困县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市级安排的扶贫项目等配套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财政性投入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建立“三农”金融业务利益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

(二)深化土地、林权和水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制定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办法,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节地标准及奖励政策。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开展农村国土整治试点。建立征地安置补偿标准适时增长机制,征地补偿必须与社会保障联动。探索非农转移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补偿激励机制、农民变市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尊重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健全收益分享机制。完善土地交易所运行机制,规范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完善区县(自治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试点。2009年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度达到19%。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林地确权(换)发证任务。在万州、北碚、永川、南川、酉阳5个区县(自治县)开展林木采伐、林权抵押贷款、林业政策性保险、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要素市场等改革试点。推进水价、水利投融资体制、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和经营权制度改革,盘活水利资源。超级秘书网

(三)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鼓励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政策银行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放宽准入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小额贷款。通过市财政出资和吸引社会资金,争取明年市农业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以上。继续开展能繁母猪保险,扩大生猪、奶牛、柑橘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农地使用权质押融资方式。

(四)推进市场化改革创新。强化以市场理念引领农业生产,以现代营销手段经营农业,推进农村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加大农业对外开放力度,完善农业招商项目库并及时信息,力争全市农业对外招商引资额达到120亿元,增长20%以上。推进重庆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平台建设,继续实施中加动物健康推广服务等项目。积极开展市、区县两级会展活动,办好“重庆?中国西部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支持农业企业“走出去”,在境外继续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者可享受市内农业企业的扶持政策。

(五)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贷款贴息、税收减免、保费补贴等政策措施,大力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程,继续开展“两社两化”。围绕主导产业和骨干产业新建1000个专业农民合作社,使全市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达20%。全力搞好江津、长寿、万州等10个区县(自治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试点。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成沙坪坝、永川、南川、荣昌试点村改革任务,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