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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教育乱收费意见

整治教育乱收费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目标是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实现教育乱收费的举报量、资金量、发案量三个同比下降,群众对教育收费满意程度再有新提高。工作任务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在年秋季开学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认真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坚决禁止有关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或向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工作要求是抓巩固、抓重点、抓提高。

二、治理内容

(一)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内容。各中小学不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年秋季开学后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收费;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纠正高中招生的不正之风。

(二)治理社会因素导致的教育乱收费的内容。不准基层政府擅自制定收费项目。出台收费政策,或默许学校乱收费;不准基层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或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不准基层政府违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学校的收费进行截留、挪用或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各部门在检查学校收费时,要在协调组统一组织下进行,不能各行其事;查出乱收费的资金,要严格按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能返给学生家长的必须返给学生家长,不能返给学生家长的要上交同级财政;既不能返给学生家长,又不能上交同级财政的由协调组研究处理,罚没款必须上缴国库。要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县监察局、纠风室要发挥执法监察职能,既要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处理,也要对个别部门、个别执法人员借治理教育乱收费之机,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

三、治理措施

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方针。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明确责任。教育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负总责,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具体负责。中小学校都要成立治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既是本校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治理本校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局的主要领导,要与所属学校签订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书。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学校教师乱收费,要追究校长的责任;学校乱收费要追究教育局领导的责任。要对学校乱收费实行“一票否决”凡是乱收费学校教育目标责任书考核一律视为不合格单位,年终不评先进。

(三)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制度。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以下六项收费制度:

1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前。各学校要通过公示栏、家长通知书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向社会公开。

2实行收费报批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学校在收费前必须向教育局提交收费申请报告。未经批准或未申报的项目不得收费,否则按乱收费处理。

3实行收费承诺制度。各学校校长要在收费前向教育局、学生作出按规定收费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