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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综合整治讲话

景区综合整治讲话

同志们:

今年是中国风景名胜区体系建立二十五周年,全国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五周年,今天又正值国务院颁布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一周年。建设部在这里隆重召开会议,总结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下一步工作,这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风景名胜区条例》,促进风景名胜区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的会议很重要,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将要代表建设部做关于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工作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将就贯彻落实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提出要求,我都完全赞成。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由于工作的原因,我一会儿将先离开会场,下面我先把原打算在这次会议结束时讲的几点意见提前讲。结合贯彻十七大精神,对这次会议,我想重点强调以下三点:

一、五年来,经过各地方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果,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还有很多不足和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这次综合整治工作中,还有10个部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考核不合格,还有40个部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考核基本合格。对这些单位,建设部将在内部发整改通知。在这些单位当中,有的没有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有的管理上出现很多问题。我们要求这些单位按照《城乡规划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作。其中没有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在明年6月底以前完成。

二、所有风景名胜区单位,都要借这次综合整治的机会,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任何违反规划、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对违反《条例》和规划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我们建设部也要加快对上报的规划的审查工作,既要严格把关,又要提高工作效率。

三、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利用、管理和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建议各级地方政府要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尽快完成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并且上报,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对于跨省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建议各个地方要有大局意识,服从国家的统一协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一方面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努力做好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要积极主动与有关方面沟通,加强协调和配合,真正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历史重任,促进风景名胜区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