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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信息管理体系建构意见

人口信息管理体系建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整合部门人口信息,实现部门人口信息实时共享和监管,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设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特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建设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人口信息具有基础性、基准性、标识性、稳定性等特征,能够为政务公开、业务协同、辅助决策、公共服务等提供信息支持。建设数据权威、时效性强、真实、准确、可靠的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对于加强数字化管理和支持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作为人口信息资源的载体,是我县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举措。加强管理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对跨部门应用提供人口信息支持,实现信息共享,减少重复采集,降低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运维成本,加强政府执政能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总体目标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同开发、共建共享”的总体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履行职责需要,明确界定人口信息资源提供部门、管理部门、应用部门的职责,建立人口信息资源的提供、交换、处理、存储、更新、应用和服务等机制,制定人口信息资源标准规范,建设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构建人口信息资源应用服务和管理体系。为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并及时更新的人口信息资源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为各类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提供有效支撑,进一步提高宏观决策能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结合实际,统筹规划人口信息资源体系,统一制定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的规则和标准。

(二)共同建设,共赢互利。在县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相关部门共同建设管理系统。尊重信息采集与更新部门的权责利,在供需协调的基础上签订信息共享协议,并建立信息共享的激励机制。

(三)确保安全,保护隐私。正确处理人口信息资源共享与保障安全、保守秘密的关系,保护国家安全、秘密和公民隐私。

四、工作任务

(一)实现部门人口信息全覆盖

1.人口计生、公安、民政、人社、房管、卫生、教育、统计、残联、财政、工商、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实现有关人口信息系统与县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的对接,并按权限交换共享相关人口信息。重点采集交换人口和计划生育、居住、落户、户口迁移、就业、婚姻、出生、死亡、残疾、教育、社保、医保、低保、民生优惠政策等信息。

2.人口计生部门向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提供育龄妇女婚姻变动、孕情、出生、节育措施、死亡、人口流动、计划生育各种奖励扶助等信息。公安部门提供全县人口户籍信息、新生儿落户登记、户籍迁移变动、暂住人口管理等信息,民政部门提供结婚、离婚、死亡、低保等信息。人社部门负责提供社保、医保等信息。房管部门提供人口居住、购买住房、物业管理等信息。卫生部门提供接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节育手术、流引产手术和新农合等信息。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学校学生信息。财政部门提供粮食直补等惠农信息。交警部门提供车辆管理信息。工商部门提供企业法人注册信息。

(二)健全完善人口信息采集机制

1.充分发挥村(社区)人口信息综合采集管理主渠道作用,在村(社区)设立人口信息管理员岗位(由计生专干兼任),建立由人口信息管理员组织协调,村(居)民小组长、楼长、物业管理员等参加的人口信息采集队伍,“按照随时发现、实时变更”的要求,通过县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采集村(社区)实有居住人口所有与人口有关的信息。

2.按照人口服务管理属地化的要求,在办理居住证件、劳动用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采集有关人口信息。深入辖区各类社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全面采集外来人口信息。

(三)加强人口信息应用共享工作

1.县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开设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村(社区)专门网页,通过联网读取、按权限分类传送使用,为各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概况、人口信息交换、人口信息分析、人口信息采集管理等共享和应用服务,为各镇(街道)、村(社区)提供本辖区人口信息服务。

2.县人口计生局在汇总、统计、分析各类人口信息的基础上,定期编发《县人口动态》,每年编制《县人口发展报告》,在县计划生育政务网开设人口公共信息栏目,为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提供人口信息参考。

3.加强人口信息的分析研究,充分发挥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有人口信息对领导决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重大项目论证、部门有关工作、社区人口服务管理、计划生育、区域协作、防灾预案规划等工作的应用价值,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依据。

五、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要求,县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县政府责成县人口计生局作为建设牵头单位,履行全县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管理职责,促进全县人口信息服务管理网络化、一体化。

(一)项目论证。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需求调研会、现场调查等方式,调查部门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和人口信息交换需求,统一梳理,分门别类提出解决方案。

(二)项目建设。由县人口计生局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依托县公安户籍人口数据库和县人口计生WIS数据库,根据部门需求开发县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年实现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民政、人社部门人口信息接入系统;年实现房管、教育、财政、残联部门人口信息接入系统;年实现统计、交警、工商部门人口信息接入系统。

(三)项目推广应用。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初步建成后,通过试运行进一步完善,然后逐级培训推广应用,实现通过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管理全县实有居住人口信息和各类社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所有外来人口信息,达到人口信息共享使用。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如下功能:一是提供查询涉及人口的所有信息;二是信息发生变动时自动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变动提示;三是提供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功能;四是提供部门数据比对和数据采集功能,确保数据及时更新。

六、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

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对社会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的社会工程,必须强化组织保障和机制保障,推动系统建设有序开展。

(一)精心组织实施。县政府成立县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县保密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县统计局、县残联、县房管局、县信息产业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县联通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权限管理”的总体工作思路,统一开展人口信息资源汇聚工作,实现全县人口信息资源关联共享,全面提升人口信息资源应用工作水平。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人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打破信息系统建设条线分割、自成体系的局限,树立大局意识,紧密协作配合,形成系统建设合力。县人口计生局、县公安局和县信息产业局要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人口信息管理跨部门业务流程;组织制订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使用的规范以及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汇聚各部门人口信息资源,并进行关联整合,开展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共同做好人口信息的整合、更新、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他职能部门依托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按规范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数据信息,对应系统建设要求,调整改进信息采集工作以及合理改造相关业务管理系统。

(三)完善工作机制。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业务需求、技术实施、资金管理、行政监督等各方面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信息化工作机制,形成权责一致、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重点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系统管理制度、查询保密制度和开发应用制度,保证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的统一建设、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转。

(四)加大保障力度。要将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专项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支持。对应系统建设,各部门要适时加强各自信息系统的改造建设,重点保障、适度倾斜、优先安排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项目经费管理,及时为县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提供准确、鲜活、完整的信息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