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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州政发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年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投入,以村间道路硬化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州人民政府对我县目标管理内容。一是新增5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并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年内新完成30个村的村间道路硬化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做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原定的清水坪镇大桥村、迁陵镇花井村、阳朝乡溪州村、大妥乡马洛村和葫芦镇黄金村5个村的工作。巩固好各村新农村建设已取得的成果。二是明确比耳镇糯里村、复兴镇和平村和扁朝村、迁陵镇腊水村、水田河镇白合村作为新增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各相关单位做好新定示范村的相关工作,安排专项建设资金进行重点支持。

(二)完成30个村的村间道路硬化。全县今年确定30个村间道路硬化项目村。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建整扶贫整村推进村中选1至2个村,报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审定。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对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县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结算。

(三)加快示范村产业建设。县人民政府将出台相关文件,重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产业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建立领导联系制度。1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分别由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联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均要联系到村,各乡镇要确保每个村有2名驻村干部,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把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专抓。二是加强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工作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服务意识,要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和领导。

(二)加大建设投入。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力度。今年,县财政除安排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优先安排产业开发项目外,另安排一定数额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经费。

(三)办好试点示范。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主体、政府主导”的原则,做好示范工作,优先在村民积极性高、班子强、发展基础好的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防止一哄而起和盲目攀比。力争各乡镇办好1个示范村,为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树立榜样。

(四)强化监督考核。把新农村建设中村间道路硬化工作列入县人民政府对乡镇目标管理内容,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对各目标管理单位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和年度考核,按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名,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和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