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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件实事目标管理事项通知

10件实事目标管理事项通知

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保靖,将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放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集中财力办大事,真心实意办实事。经研究,决定对年县定10件实事实行目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管理内容:

(一)实施基层政权建设工程。水田河镇办公楼建成投入使用,葫芦、夯沙2个乡镇办公楼主体工程完工,毛沟镇办公楼开工建设。

(二)实施第三期农网改造工程。投入资金3000万元,完成5个乡镇村网改造(以省电力公司下达的年度改造建设任务为准)。

(三)实施农村教师“公转房”建设工程。年已开工的9个项目校农村教师“公转住房”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落实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住房公积金财政应补贴部分纳入财政预算。

(五)完善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标准。

(六)完成沿江大道一期工程。完成沿江大道一期工程建设。责任领导:向权标。

(七)实施县洪油厂、魏竹路商住小区开发工程。县洪油厂综合开发工程,新建经济适用住房4200平方米,商品房开发面积5000平方米。

(八)实施城区主街人行道美化工程。投入资金300万元,完成城区主街整修、绿化、美化。责任领导:彭军。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责任人:王先清。

(九)实施农民住房保险工程。对全县农村农户住房提供财产保险。

(十)落实村(社区)“五大主干”意外保险及提高工资待遇。对村(社区)“五大主干”提供意外保险,进一步提高其工资待遇。

二、考核验收办法

(一)考核工作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统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织验收。实行百分制考核,工作实绩考核量化到各责任单位所承担具体项目,完成或超额完成的计满分,没有完成的项目按相关分值比例扣分。

(二)工作进度由县政府督查室采取平时检查、季度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确因工作不力,导致项目年内没有启动或未能完成任务,年终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考核涉及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以查阅相关资料为准。

(四)因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被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均不能参与评奖。

三、奖励办法

经年终考核,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给予鼓励奖,奖励1000元。所发奖金直接奖励到主抓领导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