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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征缴及养老保险户扩面通知

保险费征缴及养老保险户扩面通知

按照《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年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的通知》精神和在与社保部门紧密联系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各税务所社会保险费管户情况,现将年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和养老保险户扩面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坚持“税费并重”的工作方针,从维护和保障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重要性,将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各所要确保社保费收入的按月、按季均衡入库。

三、要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的力度,严防新欠费的发生。

针对社会保险费征缴任务重,费源紧的情况,各所要对欠费户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清欠对象的实际缴费能力,督促其制定补缴欠费计划,按月催缴,确保全年清理陈欠50%,同时加强申报与入库的监控,防止新欠费突破5%。

四、充分发挥我局社保费征缴“一体化”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养老保险户核定、征缴面,弥补费源不足。

各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日常税务检查中同时检查纳税户是否参与养老保险,对于来参保纳税户或不足参保人数的就地下达核定参保人数通知书,督促办理参保登记,确保养老保险扩面任务的完成。

五、积极配合社保部门对失业保险户的扩面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征缴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社会保险费分险种同税收任务一并进行考核,未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和未完成全年任务的税务所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七、养老保险户扩面任务从4月份开始按月平均数为月计划,按季考核。对于未完成季度扩面任务暂扣部门季度奖金三分之一,待补足后的季度补发,未完成全年任务暂扣奖金不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