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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

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药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治本之策,也是解决群众买药难、用药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群众健康,推进新农村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努力工作下,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监管网络覆盖、药品配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等工作都基本达到了省上的要求。但是也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监管网络不够健全、偏远地区药品配送成本较高等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各县区、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重要性,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做为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化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水平。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为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建立覆盖广泛、监督有力、运转协调的县、乡、村三级药品安全监督和供应网络体系,保证广大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通过努力工作,使县、乡镇、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覆盖面均达到100%。

1、加强药品监督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网络资源,建立健全以县区政府为核心、以监管部门为主体、以乡镇协管队伍为基础、以村级信息人员为补充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体系。各县区要成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按照有“四有”(有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标准,明确各乡镇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信息员,确保监督信息传递及时、畅通,实现县、乡、村三级药监网络的全面覆盖。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和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责任,完善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供应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依法规范”的原则,以药品经营企业和基层卫生资源为依托,通过药品统一配送和规范乡村零售药店、便民药柜、乡村医疗机构药房等形式,建立和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到今年底,使乡镇的药品配送率达到100%、行政村的药品配送率达到90%以上。在此基础上,用两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网络的全面配送。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将为农民服务的药品零售网点或便民药柜的设置重点放在交通不便的边远乡镇、村,逐步消除农村药品供应空白点。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将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向农村延伸,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药品购进渠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价格,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3、加强对农村药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认真落实《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采购渠道,改善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达到规范化药房标准。加强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的价格和质量监管,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农村市场,打击各类乡村非法游医和上门兜售伪劣药品、保健品等行为,从严治理乱涨价、乱开药及搭车兜售各类保健品、保健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量大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取得实效。

1、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市、县、乡政府药品安全责任,建立覆盖县、乡、村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乡镇药品监督职责,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提供机构、经费、政策等方面的保障。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作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目标任务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加强对“两网”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认真搞好“两网”建设成效的综合评估,确保“两网”建设取得实效。

2、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紧密结合

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要围绕“减少流通环节、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方便农民购药”的目标,从农村涉药人员培训、乡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药品质量信息通报、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促进现代药品物流发展等方面着手,加强部门协调,积极探索农村药品供应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密切结合的有效途径,把药品集中配送目录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对接,通过合理调整农村用药结构,保证农民基本用药需求。

3、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建立农村药品监管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激励制度,切实加强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监督网络作用。规范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药品配送企业、便民药店标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药品市场规范有序。推进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农村药品信息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用药常识、假劣药品识别知识等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农村药品“两网”的认知度,使广大群众了解药品、医疗器械的基本知识,增强用药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要建立便捷畅通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举报和信息反馈渠道,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处理各种售制假劣药品的案件,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用药环境。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管资源,科学运用监管手段,不断提高监督网络的监管效能,鼓励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在农村建立药品配送网络和药品零售网点,不断扩大药品配送覆盖率,建立质量可靠、运行稳定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整治力度,会同药品监管部门切实抓好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各级工商、税务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在农村设置药品供应网点的工商、税收管理问题,特别是对偏远农村给予必要的扶持,减少药品流通销售环节和成本,降低药品价格,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各县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

各医药单位要严格按照GMP、GSP要求进行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改进经营和服务方式,建立价格公示制度,实行明码标价,降低药品价格,做好药品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