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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送工作督查方案

三送工作督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根据县委《关于推行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我乡“三送”工作部署,现就全乡年度“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对“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全面了解“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适时向乡党委提出工作建议,从而推动“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二、督查对象

(一)所有参加“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的工作队和驻村工作组及其全体工作队员。

(二)全乡各单位、各部门。

三、督查时间

与乡“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同步开展,原则上每半月开展一次日常督查,每次随机抽查不少于4个行政村;每季开展一次集中专项督查,每次抽查6个的行政村。

四、督查内容

(一)各单位加强“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及落实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二)各单位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五个结合五个促进”的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效、特色、亮点。

(三)工作队员到岗到位、遵守纪律及请销假等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各工作组建立的“民情台账”和干部记录的“民情日记”及各单位建立联动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公开承诺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宣传报道制度等落实执行情况。

(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小型公益项目实施情况。

(六)、督查了解在“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中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良好的干部和群众反映较差的干部情况。

(七)、结合阶段性工作实际应及时掌握的其它工作情况。

五、督查机构

乡成立“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日常督查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朱志勇,三个片片长同志担任督查组副组长,负责督查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每季开展的一次集中专项督查,将从乡“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选派一名领导带队。

督查组下设四个督查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六、督查方式

督查小组要在被督查单位、村委会等人员密集处公示督查小组成员的联系方式、督查的主要内容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在具体的督查工作中,做到“四个结合”:

(一)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采取听、看(摄影、摄像)、查、访等方式进行。即听取各工作队、各驻村工作组工作介绍;实地察看(摄影、摄像)各工作组活动的开展情况;查阅各工作队、工作组会议、活动记录;走访群众、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反映民意。同时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

(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督查小组根据“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检查各工作组成员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和解决实际问题情况等。

(三)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督查小组在组织全面督查的基础上,对有群众反映存在违反政策、纪律或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的进行有重点的了解、核实。

(四)督查与督办相结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小组要对有关督查对象进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七、督查结果运用

(一)反馈督查情况。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小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反馈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抓好整改。

(二)通报督查结果。乡“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次督查情况整理汇总后,报乡党委、政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浮在面上、不解决实际问题,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吃喝玩乐、增加基层负担,扰民、吃拿卡要的干部,以及对包干责任不到位、解决问题无实效、反映上来的问题相互推诿的责任单位及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八、督查工作要求

(一)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组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全面了解基层真实情况。要敢于较真,敢于查找和发现问题,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凡督查不到位,走过场的,要追究督查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二)严明督查工作纪律。督查小组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带头执行“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各项规定,对违纪违规人员将严肃查处。

(三)确保督查实效。在督查过程中,要全面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