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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以评估促效能工作指导意见

财政局以评估促效能工作指导意见

一是突出针对性,全面打好绩效评估基础。

根据财政业务工作实际,总结历年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经验,制定《市财政局效能建设绩效评估试行办法》及相应的评估细则,建立了相对科学规范的考评版本,为考核评估奠定了基础。

二是突出规范性,科学确定绩效评估内容。

该局集思广益,使评估内容尽可能反映出各处室的职能定位。

主要包括:年度重点工作、岗位职责、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

在评估方式上采取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领导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平时评估与年终评估相结合的“三结合”形式。

三是突出长效性,长期激活绩效评估机制。

实行制度管理的正常化,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划分岗位类别,按需定岗;

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实行交叉任职、定期轮换,有效提高业务能力,激发工作热情;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内部流程,明确办结时间,实行业务办理交接登记制度,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办事拖拉、相互推诿;

坚持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财政机关总体服务水平,解决机关作风飘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