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环保局强化纪检监察计划

环保局强化纪检监察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开展党的十七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第十七届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和县委第十二届纪委全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战略,结合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任务,坚持教育、监督、惩防并举方针,以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的精神,全面履行职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环保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围绕中心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创造良好政治纪律环境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党员干部以严明的工作纪律、优良的工作作风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战略,开展对关系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基础建设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节能减排、环境信访处理、生态创建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务实、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开展“效能建设示范岗”争创活动,调整“效能建设示范岗”创新岗位,建设科(审批窗口);完善机关效能建设检查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明查暗访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二、围绕群众利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群众利益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制,制定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保障群众健康。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问题。

加强行风建设。展“服务民生满意单位”评创活动,在基层站所和办事窗口中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站所”评创活动。实行机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站所为民记实制度,建立“惠民台帐”。

强化执法监察。加强对生态建设、节能减排、污染源普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确保操作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三、围绕廉洁从政,加强教育和监督,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以“重品行、讲操守、增本领、提效率、转作风”为内容的专题教育。

注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丰富活动载体,利用文体活动小组开展以乒乓球、羽毛球、蓝球等体育活动,开展廉政摄影比赛和摄影创作活动,使廉政宣传渗透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继续推行干部职工诺廉制度。开展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审和对中层干部内部审计。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财务和公共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组织广大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违反规定公车私驾等行为。

四、围绕源头防腐,不断创新机制制度,完善惩治防体系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努力构建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同时,要严格执行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中央即将出台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20*—2012年工作规划》,联系实际,深入调研,制定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推进制度防腐建设,编制一册廉政建设规定措施汇编,党员干部人手一册。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对20*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分解落实,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做好台帐资料,年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不断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执行嘉兴市环保局系统工作人员严禁收受各类评审咨询费的规定,深入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认真办理纪检信访。完善投诉举报措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纪检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组织,认真办理纪检投诉举报案件,及时解决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网络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网络组织,在各基层单位设立一名纪检监察联络员,承担纪检监督、信息反馈工作责任。加强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形象”专题教育活动,努力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调研活动,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和落实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严明的纪律、有效的监督、真诚的关怀,着力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