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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检查组工作要点

农村基层检查组工作要点

一、巡回检查的方式

各巡回检查组负责巡回检查各乡镇和农村(社区)的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进村实地考察、调研走访等方式进行。

二、巡回检查的时间

巡回检查组每年到所负责检查的乡镇巡回检查的次数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巡回检查组自定),每季度至少要到负责乡镇的重点村、难点村和贫困村巡查1次,每年至少要对各行政村巡查1轮。

三、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巡回检查乡镇和农村党建工作,重点检查各乡镇党委、各村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市委关于新时期农村党的建设“强核心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包括乡镇和农村党组织在思想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一)加强村党支部建设情况。

1.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加强以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的农村干部队伍建设

(1)创新选拔培养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情况;加强村级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落实教育培训制:制定村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计划和落实计划情况;村干部参加高等院校及电大、党校等教育培训情况;

(3)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市农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干部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情况;配合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情况;

(4)强化管理监督机制:村党支部书记抓农村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和落实村干部“一考双评”制度情况;村干部“坐班”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三年任期目标承诺制的执行落实情况。

2.重点难点村整顿与建设

(1)对重点难点村和后进村的排查情况,包括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整顿和建设主要采取的措施或对策;

(3)整顿和建设村“两委”班子情况;

(4)整顿取得的成效。

3.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

(1)探索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置情况,包括完善党小组设置情况;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育和创建新的党建示范点情况。

4.完善和创新村党支部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情况,包括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等;

(2)推进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

(3)完善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情况;

(4)村级组织落实月集中办公例会情况;

(5)推行村财委托服务工作落实情况。

5.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1)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

(2)市直单位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对口帮扶”活动情况。

(二)提高党员“双带”能力情况。

1.加强培训和帮扶工作

(1)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情况;

(2)建立和完善农村党员创业致富资金扶持、技术帮带、信息服务等工作机制,推进“党员诚信创业致富工程”小额贷款工作情况。

2.加强教育管理工作

(1)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结对帮扶等活动情况;

(2)农村党员和干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情况;

(3)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情况;

(4)村党支部落实“”情况;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情况;

(6)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情况。

3.发展党员工作

(1)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情况;

(2)村党支部发展党员是否符合程序和有关规定;

(3)是否出现连续三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村;

(4)新发展的党员结构是否合理。

(三)加强乡镇党委建设情况。

1.加强以乡镇党委书记为重点的乡镇领导班子建设

(1)建立健全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机制情况;

(2)制定和完善加强乡镇干部作风建设方面行为规范情况。

2.推行乡镇和村干部联合“驻村、坐班”工作制度

落实乡镇和村干部“驻村、坐班”工作制度(乡镇驻村干部每周到村里工作不得少于3天,村干部每天轮流坐班)情况。

3.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

(1)建立健全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情况;

(2)落实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参加的月工作例会制度情况;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及执行情况。

4.加强技能型乡镇政府建设

(1)建立健全技能型乡镇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情况;

(2)建立健全加强乡镇干部学习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有关计划及落实情况;

5.党务公开实施情况。

(四)乡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1.落实乡镇党委书记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

2.落实乡镇党委研究部署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3.建立健全乡镇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情况;

4.实行农村党建工作考核情况;

5.建立和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检查指导制度情况;

6.建立和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情况。

(五)落实农村各项中心工作情况。

1.开展“脏、乱、差”整治情况;

2.乡镇和农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乡镇和农村落实农村基层组织矛盾纠纷定期沟通联动化解工作机制情况;

4.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三年任期目标承诺制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情况;

5.乡镇和农村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6.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

7.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情况;

8.农村三年发展规划和农民增收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9.执行村财委托乡镇管理服务情况;

10.其他农村党建工作贯彻执行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巡回检查组根据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制定本组开展巡回检查阶段计划,对各乡镇党委和各村党组织贯彻落实农村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办公室将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题汇报会,听取各巡回检查组和巡回检查专员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并定期或不定期派人深入各乡镇和农村了解各巡回检查组开展工作情况。

2.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巡回检查组在巡查中发现党建工作不落实、工作被动落后的单位,或发现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向市委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重大民生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帮助解决。

3.各巡回检查组每次开展巡查工作都要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支部反馈和沟通,并跟踪督促其限期抓好整改落实。每次巡回检查结束后,巡回检查组要将巡查情况专题向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办公室汇报,并且针对了解、掌握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4.各乡镇党委和各村(社区)党组织要以积极的态度配合巡回检查组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对巡回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建立挂号督办制度;对不配合巡回检查组开展工作,整改效果不明显,造成有关党建工作不落实或被动的,将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