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区年度应急管理安排通知

区年度应急管理安排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旗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全旗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明确应急管理工作思路和任务目标

全旗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处置相结合,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强化社会参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全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全旗应急管理的工作重心和目标:

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为工作重心,以“一网五库”(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法规库、救援专业队伍库、物资库、专家库、典型案例库)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为争当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排头兵而努力。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制建设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以值班室为基础的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成立阿旗应急管理办公室,充分发挥其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及综合协调作用。同时,要加强指挥机构设备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乡镇及办事处要成立相关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可与现有机构办公室相结合,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应急管理职责和任务;各居委会、村(嘎查)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社区、村(嘎查)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各企业、学校、幼儿园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

三、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继续推进各类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的编制和基层预案的编制完善工作,确保各类预案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工作流程细化、可操作性强。同时,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形成预案编制、报批、审核、、备案、评估、修订和完善的动态机制。凡以全旗名义开展的重大活动,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对应急管理负主要责任,活动开始一周前报旗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批、备案,确保活动不出问题。

四、强化应急机制管理

一是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范围,完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体系。开展风险隐患的调查分析,对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二是完善隐患排查机制。由旗安监局牵头,建设、国土、水务、林业、交通、消防、卫生、质检、教育、地震、药监、旅游等部门参与,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加强风险普查,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并对各类风险隐患实行分类管理和风险评估。通过新闻媒体适宜公布的风险隐患,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隐患监管和排查。针对山洪、滑坡、暴风雪等自然灾害和危险品仓库等重大隐患,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形成实时监控、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做到定期排查和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方案等“六个落实”,杜绝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是规范政务值守机制。优化应急值守工作流程,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查岗制度。

四是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地区、地区与部门之间的横向和纵向配合协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五是抓好应急预案演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相关应急预案的演练,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由群众、民兵、专业救援队等参与的应急联动性强、形式灵活多样的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深入开展应急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力求做到应急知识宣传全覆盖。旗信息中心、广播、电视等新闻平台要积极宣传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紧急避险相关知识;旗联通、移动等通讯单位要充分发挥应急短信平台宣传作用;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通过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应急知识的图片和口号;教育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互求互助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高危行业生产人员的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其安全生产能力。

六、切实抓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一是严格信息报送时限。确保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两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二是壮大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通过聘请基层信息员等办法,壮大信息员队伍,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情况。

三是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高度关注群众反映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涉及本单位、本系统的突发事件苗头性信息,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每个时期政府工作重点及领导同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通过约稿等形式主动提供深层次信息。

七、推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抓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培养和训练,以城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防汛、环保、安监、预备役民兵等骨干队伍为主体,逐步形成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

二是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推进建立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力争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给予安排和保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应急管理资金支持。

三是积极储备应急物资。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运机制。制定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种重点应急保障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拉得出、联得动、用得上。

四是加快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结合人防工程建设,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确定工作,依托广场、绿地、学校、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相关设施,落实责任单位专门管理。

八、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力度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旗政府对在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旗应急办将制度并实施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值班值守、信息报告等方面的考核办法,促进应急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应急管理调研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