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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行动计划范文精选

年度行动计划

年度行动计划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执行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节能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节能激励和惩戒政策,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降耗新格局。以能源的高效利用、清洁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府引导的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和全社会节能的良好氛围。在形成的较好节能降耗工作基础上,不断巩固和强化节能降耗长效工作机制。年,全市万元GDP能耗计划下降到0.7759吨标准煤(按年不变价计算,下同),比年降低2.3%,全市万元生产总值(GDP)电耗计划下降5%。

二、具体节能行动计划

(一)积极推进建筑节能。重点抓好新建筑工程节能,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凡不符合建设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住建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并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采用绿色照明、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材和节能设备,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切实加强太阳能规模化应用,开展3个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同时对现有建筑的节能运行与改造,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运行能耗。

(二)积极推进“禁实”工作,实现“禁实”目标。按照《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及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实施方案》要求,加大“禁实”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禁实、限粘、推新”和鼓励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的一系列政策。同时,住建部门严格按照《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管理暂行办法》抓紧抓好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管,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调控作用。年实现18门以上实心粘土砖厂的全部转型工作,确保“禁实”目标实现。

(三)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节能。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制度。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力度,引导用能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要积极开展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切实做到如下几点:

1、推进办公设备节能改造,开展“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能耗的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施,提高能效水平;更换楼梯、走廊、卫生间、道路等公开场所节能灯具;改进电路控制方式,安装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

2、开展电梯、空调、电视系统节能改造。对老化电梯、电机系统等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选择大型宾馆、酒店、商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等能耗较大的单位开展推广节能空调、高效电机试点工作;鼓励能源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电梯、空调、电机系统等节能技术改造。

3、推广新技术。更换公共机构办公区的水龙头、洁具,使用节水型器具;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范围,安装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

4、倡导节约能源。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签字笔等日常生活用品。

5、抓好公务用车节能。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及时淘汰报废高耗高污染车辆;提高用车日常管理效益,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实行维修、油耗单车核算制度。

(四)大力推进交通节能。积极应用高新节能运输工具,交通行业内部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加速机器设备的更新换代。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抑制私人机动交通工具对城市交通资源的过度使用,优化运营结构。

(五)加强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广。重点是供电照明系统产品及设备、选钛厂技术改造、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通过设备技术改造和改良新工艺达到节能降耗的效果。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在全市推广3.5万盏节能灯,重点在公共机构、宾馆、商场、居民小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开展节能灯推广工作。大力推广太阳能照明灯、景观灯的安装,年创建3个节能示范村,每个示范村由政府投资安装四盏太阳能照明灯,通过以点带面的示范、引导,逐步推广太阳能产品。

(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进一步引导公共财政资源、金融和土地等生产要素以及社会资金投向能源消耗低、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先进设备装备新上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的落后生产能力,提升产业层次,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减轻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的过度依赖。

(七)依法查处违反节能法和浪费能源行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其他节能法规、政策和标准,对违反节能法和浪费能源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优化能源使用结构。加快发展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大力推广应用。争取更多的天然气供应,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我市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鼓励和引导现有建筑实施太阳能利用改造,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技术等太阳能利用技术,支持太阳能热水示范工程,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淘汰落后农业机具,扩大推广农村沼气池,研究秸杆综合利用。

(九)加强政府采购对节能降耗的支持。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标志产品清单制度;对空调机、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设备,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建立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保证节能和绿色工作落到实处。

(十)加强节能降耗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镇、公共机构和有关企业落实国家和省节能政策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严厉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发挥政府机关的表率作用。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兴隆华侨农场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节能,率先垂范,做到人走关灯停机(包括电脑等办公电器及空调、饮水机、热水器等生活电器),冬夏季节严格按规定设置室内温度。安排财政资金实施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年底前,未使用节能灯具的办公室要全部更换节能灯;政府采购中心实施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绿色环保办公用品。

(十二)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将节能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计划,制订年度宣传方案,万宁政务、市政府网站,市广播电视中心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公益广告,广泛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及我市节能工作成果,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节约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17个部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意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组织开展好我市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系列活动。组织落实好年度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约共同行动;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学校、社区评选活动,建立崇尚节约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在学校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和节能教育,从小培养学生的节能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良好氛围。

(十三)建立健全节能降耗指标分解。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兴隆华侨农场和节能主体三个层次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节能降耗指标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具体的操作方案,明确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兴隆华侨农场节能降耗的责任指标和主要工作,并将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典型示范和宣传教育等内容作为年度考评的重点,全面实施“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三、有关要求

年度行动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为指导,坚持以儿童发展为本,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基础上,以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完善措施,强化管理,推进全市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合理布局本市学前教育资源,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格局,以农村为重点、财政投入为支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体制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普及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普遍改善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保教人员,整体提升保教质量,基本满足市民多样化学前教育需求。

(二)分年度具体目标任务

1.年建设目标

(1)新建幼儿园综合性教学大楼,并按照省级示范园标准设计幼儿活动室;改扩建现有的“育苗楼”,用4年时间加大对市幼儿园美化、绿化、净化力度,按照省级示范标准建设,力争在年把幼儿园创建为省级示范幼儿园;改建市嘉佳幼儿园多媒体功能室,改善办园条件,市区公办幼儿园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重点推进番阳、毛阳、毛道中心幼儿园的建设。番阳中心幼儿园新建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新建生活用房,添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毛道、毛阳中心幼儿园改建,新建幼儿盥洗间、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添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加强各乡镇中心园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增加乡镇幼儿园教师人数。

2.年建设目标

重点推进南圣中心幼儿园和冲山中心幼儿园建设。南圣中心幼儿园新建活动、办公及辅助用房,新建生活用房,添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冲山中心幼儿园新建活动室、办公及辅助用房,新建生活用房,添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年建设目标

重点推进畅好乡中心幼儿园和水满中心幼儿园建设,扩建水满中心幼儿园、水满中心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配备。畅好中心幼儿园新建活动室、办公及辅助用房,新建生活用房,添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左右,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5%左右。

4.—年,在新城区规划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扩大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学资源改建、扩建冲山红山、番阳布伦、毛阳镇毛兴、在毛阳什稿、南圣铜甲、畅好保国等村级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我市学前教育结构体系。

(三)规划布局

根据人口发展、分布及推进新城镇建设,“十二五”规划新建及改扩建16所幼儿园。前三年打好基础,各乡镇创办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后两年完善设施设备扩大规模,做好新城区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完扩大和合理布局城乡学前教育资源,新增学位3240个,需幼儿教师456个编制,总投入经费4285万元。

1.幼儿园:年规划新建综合性教学大楼,面积9000㎡,计划投入1350万元。

2.嘉佳幼儿园:年规划改建多媒体功能室,面积160㎡,加固面积3200㎡,计划投入128万元。

3.番阳镇:年规划改扩建镇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470㎡,其中新建面积770㎡,改建面积700㎡,计划投入24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12个班,幼儿360人,配备幼儿教师48名,保健医生2名。

4.毛阳镇:年规划改扩建镇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485㎡,其中新建面积300㎡,改建面积1185㎡,计划投入2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12个班,幼儿360人,配备幼儿教师48名,保健医生2名。

5.毛道乡:年规划改扩建乡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385㎡,其中新建面积300㎡,改建面积1085㎡,计划投入2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9个班,幼儿270人,配备幼儿教师36名,保健医生2名。

6.南圣镇:年规划新建镇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500㎡,计划投入3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12个班,幼儿360人,配备幼儿教师48名,保健医生2名。

7.冲山镇:年规划新建镇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500㎡,计划投入3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12个班,幼儿360人,配备幼儿教师48名,保健医生2名。

8.水满乡:年规划新建乡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500㎡,计划投入3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9个班,幼儿270人,配备幼儿教师36名,保健医生2名。

9.畅好乡:年规划新建乡中心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及其他用房共1500㎡,计划投入300万元。规划最大规模为12个班,幼儿360人,配备幼儿教师36名,保健医生2名。

10.2014—年建设规划。

(1)规划在新城区新建幼儿园1所,建设活动及辅助用房1916㎡,行政办公用房513㎡,生活及其他用房1149㎡,新建面积共计3578㎡,12个班的规模,新增学位360个,配备幼儿教师48名,保健医生2名,计划投入787万。

(2)规划在冲山红山、番阳布伦、毛阳镇毛兴、毛阳什稿、南圣铜甲、畅好保国新建村级幼儿园,每所幼儿园新建园舍650㎡,3个班的规模,新增学位90个,配备教师6名,保健医生1名。6所幼儿园新建面积共计3900㎡,计划投入180万元;需配备教师54名,保健医生6名。

三、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顺利实施

1.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扶持和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市教育、财政、人事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尽快配齐专职幼教教研员,确保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健康发展。

2.多种措施,规范幼儿园管理

(1)实行幼儿园办园准入制度。举办民办幼儿园必须达到准办标准,园舍和周边环境经安监、环保、建设、消防、卫生等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报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准办幼儿园应在五年内达到最低等级标准,并积极向高一等级努力。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民办幼儿园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执行;民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

在城区新建公务员小区、新住宅区建设、水满乡新农村建设时,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的用地,应在进行土地出让前在规划条件中予以说明;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不得批准建设规划;擅自改变幼儿园地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时使用;幼儿园用地属于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城镇小区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产权国有,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

(3)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根据幼儿园的生均教育成本和收费等级,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自行提出收费标准,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4)建立学前教育督查制度。根据《省级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就办学行为、办学方向等各方面,定期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专项督查。

3.开展学前教育示范乡镇评估活动。对各乡镇学前教育的事业发展、教育质量、经费投入等进行专项督查评估,并将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列入乡镇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目标。同时,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查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激发乡镇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多途径实施园舍建设,提升整体配备水平

1.实施校中园园舍提升工程,为师生创建安全优美、舒适的环境。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安排专项经费,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资源,通过改建、扩建、置换、拆并等形式,加快校中园建设,在现有7所乡镇校中园园舍建设基础上,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进行升级改造,力争7所乡镇校中园园舍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在此基础上推进农村规模化幼儿园建设,积极发展日托、周托幼儿园。加强幼儿园的绿化、美化、净化和园内文化建设,创设良好的园内育人环境。

2.改善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水平。幼儿园设施设备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以及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配备,保证儿童日常生活和保育教育的需要。逐步添置现代信息技术设备,满足教育教学以及家长与幼儿沟通的需要。

3.配合省政府学前教育未来五年计划,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按照上报省教育厅的“‘十二五’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规划”,根据人口、地理、交通等条件,确定幼儿园数量、位置、规模,在原有7所乡镇中心园基础上,加快乡村幼儿园建设,能建立幼儿园的取消当地学前班,方便农村幼儿就近入园,使农村适龄儿童享有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

(三)充实师资力量,提高保教人员素质

1.把握幼儿园保教人员需求动态,做好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所需教师的补充工作。将部分小学超编教师和适合从事幼教工作的小学教师,通过转岗、培训调配到幼儿园工作,将在其他学校工作的幼师专业毕业生调整回到幼儿园工作;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自行聘请教师、保育员等,配足配齐保教人员。新增教师编制要优先考虑学前教育需求,逐步解决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

2.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要把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当地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注重运用现代教育手段,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

城区公办幼儿园应当承担起农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任务。通过园长、教师带教、对口课题指导、教研活动交流等提高乡村、民办园长和教师管理与教学水平。不断拓展幼儿保育员、营养员和保健教师的培训途径,提高保育员、营养员和保健教师的专业水平。

(四)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推行市级示范园评审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积极申报市级示范园,发挥公办幼儿园骨干示范辐射作用,形成市示范园、市一级园等多层次的办园格局。

年度行动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2011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及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内容,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

3、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加大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5、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障的配套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7、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按照调处责任上,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方式上,必须实行依法办事;在保障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达到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积极提高个人知法用法能力。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各位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年度行动计划范文第4篇

(一)园区建设行动

行动总牵头单位:县经贸局、县发改局。

工作目标:在建和新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规划、立项和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工业项目落地实现无障碍施工。

工作内容和要求:

1、完成目前在建的东、中、西部工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东、中、西部工业区在建的基础设施项目按青委办〔20*〕13号文件确定的“三十工程”进度要求如期完成。

2、开工建设48个已供地未开工项目和前两年已签约未落地的19个项目,厂房建好后及时督促企业安装设备早日投产。①相关乡镇要帮助、督促已供地未开工的48个项目原则上要在2011年年底前建设好厂房并投入生产,其中:*镇6个,*管委会13个,船寮镇25个,*镇2个,鹤城镇、山口镇各1个。②相关乡镇要加快前两年已签约未落地的19个项目的供地和落地建设进度,并争取在2012年底前投产。预计上述67个项目到2014年底前能新增产值80亿元。

3、完成新增5000亩土地所在工业园区的“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今后五年选商引资实行“零”距离供地。①县规划建设局对新建工业园区要按照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要求做好规划工作。②落实专项资金,按规划做好园区的基础设施工作,重点抓好*、*武垟、*、船寮陈合等区块防洪堤、陈篆至*和船寮至*左岸的公路设施建设,争取在2013年前完工。③有关乡镇和供电、通讯、供水、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及时完成已征地工业园区的“三通一平”和配套项目建设。

(二)空间拓展行动

行动总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工作目标:用一年多时间完成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拓展5000亩工业用地规划空间;按上级每年下达1000至1200亩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五年完成5000亩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报批工作。

工作内容和要求:

1、规划工业产业园区。县经贸局牵头做好全县工业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按形成产业集聚的要求,选择工业用地区块。

2、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业用地规划指标。县国土资源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落实专人,到实地调查,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工业用地空间拓展提供依据。县国土资源局在2010年12月前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落实5000亩工业用地规划,后续发展再增加工业用地规划。

3、落实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做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在年度用地指标上重点向工业企业倾斜,同时要积极包装项目,争取列入省重点,使用省留用地指标。①20*年报批*外洋工业用地450亩,完成已批准992亩土地的征地政策处理工作(*沙埠300亩、*42亩、*150亩、*186亩、*314亩);②2010年报批工业用地810亩,其中*530亩,*上叶洋130亩,*150亩;③2011年至2013年报批农转用和土地征收2750亩,其中*镇*200亩,船寮镇赤岩520亩,*镇*200亩、*130亩,*镇*洋100亩、*700亩,*镇*150亩,祯埠陈篆300亩,*镇*450亩;④2010年底前完成1442亩土地的供地工作,2011年6月底前完成810亩供地工作,2011年7月至2014年12月完成2750亩供地工作。

4、加快开展开发区整合和园区前期项目工作。通过就近整合和异地整合,利用围垦滩涂、开发低丘缓坡等形式拓展开发区发展空间;重点抓好园区的选址、项目规划、立项,河滩地和低丘缓坡的开发利用。①县经贸局、县建设局及时提出工业区选址、开发意见;②工业区块用地涉及到河滩地、林地的报批,由水利局、林业局负责及时完成报批工作;③交通局、水利局重点抓好*、祯埠陈篆、*武垟、*、船寮陈合等区块的防洪堤、桥梁和道路的规划与报批工作。县发改局在2010年5月底前完成交通、防洪等工程立项。

5、及时完成土地征收政策处理和供地工作。相关乡镇必须在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后三个月内完成征地政策处理工作,县国土局在征地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供地工作。

6、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多层厂房,优先安排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的企业用地。

各相关单位要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后续工作计划情况。

(三)选商引资行动

行动总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工作目标:到2013年前新引进项目总投资50亿元,招商项目形成产值达130亿。

工作内容与要求:

1、整合招商资源。在县经贸局建立招商机构,负责全县日常招商工作,重点工业乡镇要设立招商办,负责招商项目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县编办、财政局负责落实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

2、加快项目库建设。经贸、发改、旅游、农业等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工业、旅游、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搜集,重新编制投资指南,要求在20*年12月前完成不少于50个项目的投资指南编制。

3、合理产业布局。实施开发区整合提升工程,积极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县经贸局要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新开发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①经济开发区要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加工及压延、服务外包等产业,2014年要形成80亿产值。②*、*等区块要引进精铸阀门产业,打造阀门之都,2014年要形成15亿元产值。③船寮、*、*等区块要积极引进五金电器、金属加工压延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2014年要形成35亿元产值。

4、拓展招商范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商活动,不断拓展招商范围,加大央企和省属企业的引进力度,引进超亿元的大项目至少10个。①坚持招大商。组建招商小分队,面向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开展针对性的招商活动,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行业龙头。②适时在温州等地举办一些招商活动,积极引进温州等地的机械电器、五金制造等项目;③每年4月份派人参加义博会,重点引进金华地区的五金制品项目,每年5月组织人员参加海交会,重点引进台资项目,每年6月组团参加宁波的浙洽会,重点引进外资、侨资等项目。

(四)转型升级行动

行动总牵头单位:县经贸局。

工作目标: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实现县域工业经济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通过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企业新增产值70亿元。

工作内容和要求:

1、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实现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化:①县经贸局、环保局每年确定重点节能减排责任单位,确保完成目标任务。②县环保局、经贸局要及时关停小炼油作坊,完成粘土砖和环境污染的整治任务。③县环保局要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整治。④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⑤县供电局对高耗能铸造行业实行谐波治理。

2、组织实施各类科技项目。县科技局、经贸局要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10项,实施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技术创新项目5项,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5项。①加大对三辰电器、绿水分离等企业的国债项目扶持,加快PTA成套专用离心机、矿山通风控制成套系统开发,要求在2012年完成。②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新技术产品。③规模以上企业的新产品产值比率在10%以上。④引进培育钼、叶腊石深加工项目。

3、实施品牌战略。县工商局、质监局要加强对意尔康、青山钢管、青山钢铁等企业的品牌培育,使之成为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到2014年前,完成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只,省著名商标8只,中国名牌2个、浙江名牌8个。

(五)优化环境行动

行动总牵头单位:县纪委。

工作目标:到2014年,通过实施优化环境系列行动,促进发展环境大转变、企业项目大推进、工业经济大发展。

工作内容和要求:

1、开展清费减负清查活动。县纠风办通过开展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三项清理工作,规范审批事项,明确收费标准,查处涉企“四乱”行为。严禁各种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2、开展机关服务效能提升活动。县效能办、审批中心及相关涉工部门通过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归并,实行“两集中、两到位”的窗口化审批,规范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模式和项目审批服务,并积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网上审批。努力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服务制度。由县效能办牵头,加强干部作风检查,组织纪委特邀监督员开展机关效能暗访活动,对暗访查到的人和事要及时给予爆光和处理。由县效能办牵头,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深入园区和企业,对企业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涉工部门到企业一线调查摸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3、开展发展环境测评活动。每年全县工业经济大会召开前,由县纠风办牵头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评部门”活动,对涉企服务部门的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主要媒体上公布,扩大评议活动的影响力,对评议结果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开展金融服务企业活动。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创新担保方式,开展企业动产抵押、股权和商标权质押、保证担保及部分信用贷款等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进一步加强银企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搭建银企交流平台,落实金融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至2次银企对接洽谈会,实现银企互利双赢,促进*经济发展。

5、对工业“五五行动计划”实施做出特别贡献的企业给予重奖。①设立工业“五五行动计划”功勋奖。在实施工业“五五行动计划”期间,产值超亿元和当年税收净额3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且当年的产值和税收比上年分别增长20%以上,按产值和税收各50%的权重,评出前10名,每家企业奖励100万元。②设立工业“五五行动计划”新星奖。在实施工业“五五行动计划”期间,凡当年招商引资引进的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土地以熟地挂牌出让的,一年半内投产的或土地以生地挂牌出让的,两年内就投产的,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③设立工业“五五行动计划”投产奖。对20*年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凡在20*年已建好厂房未投产、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0*年8月底前安装好设备投产,且连续正常生产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若20*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不足20万元的,以实际缴纳的税收总额给予全额奖励。20*、2010年新投产的符合产业投资导向目录,且工业用地在10亩以上,20*、2010年度亩均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税总计在2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核准后,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已享受“一厂一策”企业不再享受该投产奖。

二、建立组织机构

县里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纪委、组织、宣传、涉工部门和相关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业“五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由经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工业“五五行动计划”的日常工作,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考核

年度行动计划范文第5篇

一、目的和意义

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全县林业现状反映,全县共有林地面积130.67万亩,森林覆盖率仅为28.14%。东半县覆盖率在40%左右;特别中西半县的阿舍、平远、稼依、维摩等乡镇森林植被较差,森林覆盖率仅为20%左右,生态气候环境恶劣,是我县森林植被最少、生态破坏最为严重、生态最为脆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最差的地区,迫切需要采取保护性措施对这些区域进行恢复,通过3至5年,5至10年的努力,切实有效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实施森林—造林绿化行动计划,是我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森林”建设的战略需要,是有效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促进全县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保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等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为根本,以规模造林、综合治理为手段,以政府主导,公司、集体、个体及全社会参与造林为主要形式,以多渠道筹资、强化管理为保证,以“造、管、封”并举为主要抓手,通过实施“十大重点工程”(平远地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工程、水源林建设工程、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工程、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生态村镇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护路林建设工程),实现“三大提高”(植被盖度提高,城、乡、村绿化率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促进“两大改善”(改善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生产生活环境),最终实现全县生态平衡和生态气候环境明显好转,为顺利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森林—造林绿化行动由政府负总责,科学制订规划,强化部门职责,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二)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原则。重点加强城镇所在地、村庄、农田及规划建设中的高速公路和铁路、国省道、县乡村公路等交通沿线的绿化,以及工业园区和矿山的造林绿化,不断提高全县整体绿化水平。

(三)坚持产权明晰,维护权益原则。实行“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努力维护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加林农收入。

(四)坚持多方筹资,市场运作原则。建立和完善多元化造林绿化投融资机制和财政补助制度,积极整合支农资金和部门资金,实施项目带动,增加公共投入。

(五)坚持全民植树,专业造林原则。组织适龄公民认真履行植树义务,提高尽责率。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营林场和专业造林公司,提高造林专业化水平和社会化程度。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森林—造林绿化行动,到“十三五”期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3.14%;县内道路绿化率达90%;生态村庄达90%;平远地区等生态脆弱地区植被明显增加、局部区域明显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更趋合理。全县范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全面遏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森林植被得以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提高,森林的“三大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全县呈现出“山川秀美、青山绿水”,“城在山中、房在林中”,“村村搞绿化、户户有花园”的美好景象。

(二)具体目标。1.新增森林面积90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15个百分点,达到43.14%(2011年为28.14%),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得到全面改善。2.全面完成城镇周边和高速公路、省道、州道、县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荒坡绿化,城镇绿化率达到35%以上。3.完成生态脆弱的平远地区等坝区农田林网化建设1000公里。4.完成烟区道路、通达、通畅、村村通工程等道路绿化1000公里。5.完成25度以上的坡耕地还林10万亩。6.新增农村沼气池10000口,农村太阳能热水器40000套(20管/套),使沼气池建设和太阳能推广普及率达到60%以上。7.加快生态村建设步伐,生态村达90%以上。8.完成全县库塘周边及上游水源林建设10万亩。

(三)时段划分。森林—造林绿化行动分为2个目标时段,每个时段5年:即2012—2015年和2016—2020年。

(四)主要指标分解。1.森林覆盖率:2011年达28.14%,从2012—2015年每年增加1.5个百分点;2016—2020年每年增加1.8个百分点,共15个百分点,2020年达到43.14%以上。2.城市绿化率:到2020年达35%以上。3.农田林网化建设:2012—2015年每年实施100公里,2016—2020年每年实施120公里,累计实施1000公里。4.烟区及乡村道路绿化:2012—2015年每年实施100公里,2016—2020年每年实施120公里,累计实施1000公里。5.生态村庄建设:每个乡(镇)每年推进生态村庄建设不低于全乡自然村总数的10%,2020年达到90%以上。6.环境优美小城镇建设:2012—2015年完成4个,2016—2020年完成7个,共11个。7.石漠化综合治理:2012—2015年每年实施4万亩,2016—2020年每年实施4.8万亩,累计实施40万亩。8.坡耕地退耕还林:2012—2015年每年实施1万亩,2016—2020年每年实施1.2万亩,累计实施10万亩。9.防护林建设:2012—2015年每年实施1万亩,2016—2020年每年实施1.2万亩,累计实施10万亩。10.水源林建设:2012—2015年每年实施1万亩,2016—2020年每年实施1.2万亩,累计实施10万亩。11.木本油料基地建设:2012—2015年每年实施2万亩,2016—2020年每年实施2.4万亩,累计实施20万亩(核桃、油茶各10万亩)。12.农村能源建设:每年实施沼气池1000口、太阳能4000套,到2020年普及率达到60%以上。

五、工作任务

(一)实施平远地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一是加大管护力度。对平远地区(包括平远镇、稼依镇、阿舍乡、维摩乡)采取封山及管护手段等抢救性措施,逐步恢复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主要把天然林或人工林区域纳入封山育林范围,采取制定村规民约、设置封山育林牌、聘请护林员管护、禁止砍柴、禁止过度放牧等办法来加强封育力度,到2020年累计封育5万亩;对毁林开荒、乱砍滥伐、过度放牧等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并采取推进农村能源建设、森林防火、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措施加以管护。二是实施“四旁植树”。平远地区坝子地多、少林,环境、气候恶劣,烟区路网发达,在村旁、沟旁、地旁、路旁大力实施“四旁植树”。三是实施林地植被恢复。针对平远地区荒漠化、石漠化严重,但实施封山育林又无法恢复森林植被和生态功能的实际,结合石漠化综合治理、坡耕地还林工程、防护林工程等林业重点项目实施,采取强有力的植被恢复措施,加大人工造林力度,尽快恢复森林植被,缓解生态压力,使这些重点区域的林草覆盖明显增多,水土流失面积大幅下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山顶戴帽子、山腰系带子、山脚搭台子、平地铺毯子、入户建池子、村庄移位子”的“六子登科”治理模式,认真组织实施2011—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封山育林11.17万亩、人工造林3.75万亩(生态林2.68万亩、经济林0.89万亩、人工种草0.2万亩)。同时,积极组织完2014—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建设计划,全面完成全县石漠化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逐步改善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环境。

(三)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第二轮坡耕地还林工程10万亩,采取重点实施、逐年铺开的做法,在“十二五”期间实施4万亩,“十三五”期间实施6万亩,重点布局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城镇面山、湖库周围以及生态较为脆弱的平远地区。

(四)防护林工程。防护林工程布局于全县11个乡镇,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各5万亩,以小流域为单元,逐年治理,“十二五”期间实施4万亩,“十三五”期间实施6万亩,累计实施防护林10万亩。

(五)水源林建设工程。从2012—2020年,计划营造以旱冬瓜为主要树种的水源林10万亩,项目布局在各乡镇、管理区。

(六)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工程。从2012—2020年,计划续建20万亩木本油料基地,核桃、油茶各10万亩,项目布局在各乡镇、管理区。

(七)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沼气池、太阳能和节柴改灶建设力度,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提高农村能源利用率,有效保护山体植被,逐步恢复森林植被的生态功能。新建8立方米沼气池1万口,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万套,节柴改灶1万户。

(八)生态村镇建设行动工程。一是生态村庄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建设要求,对村村通道路、村中主干道、集体活动场所、农户庭院等进行绿化,每年推进不少于10%的村寨,到2020年农村生态村庄建设完成率达到90%以上,届时,基本达到“村村搞绿化”,“户户有花园”的美好景象,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二是环境优美小城镇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优化城镇产业发展结构与布局,把江那、平远作为中心城镇重点实施,辐射带动、逐年铺开到各个乡镇,到2020年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绿地率达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将全县11个乡镇建成环境优美的集镇。

(九)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在平远、稼依、维摩、江那等4个乡镇,实施农田林网建设,以500亩为一个实施单元,每年实施25000亩,选择柏树、黑荆等适生树种在每个单元周围种植防护林带,以美化绿化田间地头,减少风沙对农作物的危害,缓解坝区生态压力,到“十三五”期末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十)护路林建设工程。以公路为主线,辐射通达、通畅、村村通工程,结合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防护林、农田防护林建设等,在建设期内将公路沿线两侧及城镇、村庄、农田、山地、面山统一规划布局,乔、灌、花、草结合,绿化、美化、靓化结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结合,形成以防护林带为主,林网林带成片,山林和绿化景点相结合的绿色长廊和“大绿色通道,小绿色长廊”的交通网络。计划实施1000公里的绿色通道工程,“十二五”期间实施400公里,“十三五”期间实施600公里。

六、年度计划

工作计划的实施采取“年年有重点,各个项目齐上阵”的做法。“十二五”期间:2012年重点实施新烟区道路绿化,2013年重点实施重要湖库水源林建设,2014年重点实施平远地区农田防护林建设,2015年重点实施生态村庄绿化;“十三五”期间参照“十二五”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指挥长,县人大、县政协联系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长、管理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日常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管理区和部门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承担具体工作职责。

(二)明确职责任务。县林业局:负责组建森林—造林绿化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分解“绿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木本油料基地建设、森林保护体系建设、林产品加工业建设,配合县财政局合理安排“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县级资金。县财政局:负责“绿化行动计划”中1500万元专项经费的落实,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并监督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绿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工作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对执行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全县生态保护、恢复和建设的计划工作,将“绿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推进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推进全县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牵头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护林工程建设。团县委:负责“绿化行动计划”中每年一度实施的“共青树”的组织实施。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绿化行动计划”中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的规划布局与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绿化行动计划”中护路林建设工程的规划布局与组织实施。县水务局:负责“绿化行动计划”中水源林建设工程的规划布局与组织实施。县城乡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绿化行动计划”中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规划与组织实施。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绿化行动计划”中全县生态村庄建设的规划布局与组织实施。县教育局:负责“绿化行动计划”中全县校园绿化及每年一度实施的“红领巾树”的组织实施。县文化广播体育旅游局:负责“绿化行动计划”的宣传报道,使全民、全社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绿化行动计划”中,带薪发展造林绿化事业在职干部职工的审批、把关和考核。乡(镇)、管理区: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绿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负责辖区生态村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政策支持。一是鼓励在职干部职工带薪离岗发展造林绿化事业,每轮3年,每年按不超过全县在职干部职工2%的比例审批。二是县级财政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实施森林—造林绿化行动计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苗木款、护路林、农田防护林、生态村四旁植树等工程实施以及对单位、个人、造林户的考核奖励、扶持等。三是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省、州对石漠化治理、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基地建设的支持。四是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奖惩;对生态村建设进行考核奖励;对在森林—造林绿化行动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人士、“造林大户”进行扶持奖励。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造林大户可优先享受林业贴息扶持贷款。六是出台优惠政策、广泛融资,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绿化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