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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协管员行政执法知识考试通知

稽查协管员行政执法知识考试通知

各稽查站(队)法制科(违章处理中心):

为切实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有效提高协管人员的法律素质,规范交通行政协管行为,提升交通行政协管水平,努力形成协管员人人学业务、争上进、促提高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对所稽查协管员进行一次行政执法知识考试。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1月10日19时至21时

二、考试地点:所八楼会议室

三、复习重点:本次执法知识考试已由法制科编印相关考试内容,请大家做好重点复习,确保考试合格。

四、考场规则:

(一)考试人员应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试人员不得入场,作放弃考试处理。考试人员需按指定的位置就座。

(二)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发现考试人员带有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笔记的,试卷视为作废,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在考场内吸烟、谈笑,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传递纸条等;不得偷看、抄袭他人试卷及与他人交换试卷。考试人员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经一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人员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

(五)凡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有关要求

(一)考试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备,遵守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作弊。

(二)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实务题30分,80分以下为不及格。

(三)考试及格的发给协管员证。

(四)考试不及格的,所里将择时组织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所里将以不具备相应工作技能予以辞退。公路运输总公司、恒达运输有限公司及各出租车公司派驻的协管人员将建议所在单位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