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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治理通知

养殖场治理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按照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年治污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和《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半壁店养猪场等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被列入市年治污减排项目,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为组织开展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区农林局要加强现场指导,为各镇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区环保分局要定期对各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强化措施,集中整治。

各镇要根据所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整治任务要求,督促养殖场尽快完善畜禽粪便储存及处置设施,实现畜禽粪便全部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设置畜禽粪便固定储存场所,储存场所要采取地面硬化、建四周围墙等防渗漏、防溢流措施,以及建设大中型沼气池、堆煤发酵、制生物有机肥等措施实现粪便全部综合利用;要切实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场区环境综合治理,搞好场区绿化、硬化,定期对养殖场场区、畜禽舍进行清扫、保洁、消毒,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保持场区干净整洁。

三、加快进度,严格考核。

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区政府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年底对有关镇和部门严格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