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鳗鱼养殖标准方案

鳗鱼养殖标准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农〔**〕9号)的精神和项目实施要求,为更好地完成我市鳗鱼养殖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及《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国标委农〔2007〕81号)的各项要求,坚持以标准化建设推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原则,通过鳗鱼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规范养殖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水产养殖业标准化建设的全面发展,提高我市养殖业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促进我市渔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示范区建设以端芬、斗山、冲蒌3个镇一带已建成的1500公顷鳗鱼养殖基地为主体,在现有产业规模、养殖设施、技术水平、生产能力及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初期示范规模为500公顷,最终示范规模达1500公顷。示范区建设工作从2007年8月起启动,前期工作已完成了项目的调研及初步实施规划,并对该示范区养殖户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和宣传工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具备了一定的群众基础。项目建设时间3年完成(2007年8月至2010年7月),各阶段完成目标如下:

(一)**年8月至**年12月。

继续组织养殖户进行标准化技术培训,组织项目参与单位有关人员参观考察,推广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完成示范区硬件设施的改良、配套规划和场地检测。

(二)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

完善整个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机械配套,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及标准化操作技能培训,示范区基本形成规模,并全面实施标准化养殖,养殖生产初见成效。

(三)2010年1月至2010年7月。

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及示范指标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组织考核和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

在前期所做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示范区养殖场,通过口头和分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养殖户规范生产意识,提高其主动参与示范区建设的自觉性。与此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紧密联系,在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加强与群众深入沟通,争取他们对示范区建设的配合和支持,从而保障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对示范区工作的指导,继续开展技术培训。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深入示范区各养殖场,加强对基础设施改良与设备配套工作的指导,因地制宜,大力协助,充分发挥各养殖场的优势,扬长避短进行示范区建设。继续组织养殖户及其工人进行标准化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其生产操作技术水平,确保标准化技术操作规程全面贯彻实施。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发挥标准化示范区的重要作用。

在加强基础设施改良和技术培训的同时,着重于抓示范区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按照标准化要求,逐步完善养殖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和协助他们建立健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等制度,以完善的生产机制,保障标准化建设在养殖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凸显标准化示范区的优势,带动周边地区水产养殖场向标准化建设方向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局、端芬镇政府、斗山镇政府、久慎水产有限公司为项目建设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范围,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二)明确职责。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项目全面工作协调、示范区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安排和项目有关资料整理、汇报。

文档上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