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县政铁道沿线环境治理通知

县政铁道沿线环境治理通知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推动我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市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优化投资环境为目的,坚持“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牵头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同配合,长效监管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责任制,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的落实。及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的新问题和新动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已有的整顿成果,在深化执法检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完善协调服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上下功夫,将取缔无证无照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浓厚氛围,详细摸清全县本部门职能内无证无照经营户的底数,建立相应台账。

(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区域包括有形集贸市场,城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特色经营专业村,居民区及校园周边部位。重点行业是食品、餐饮、小作坊、药品及医疗器械、营利性医疗机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政策禁止或限制的小钢铁、小水泥、小冶炼、小砖窑等高能耗行业;涉及安全生产的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涉及公共安全的娱乐场所、洗浴、网吧等行业;房地产中介、货运、职业介绍、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藏身落脚或销脏的旅店、典当、公章刻制、废旧物品收购等行业,并对无证无照经营户予以查处取缔。

(三)考核验收阶段。月上旬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采取暗访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查无”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查无办,办公地点设在县工商局)。

四、责任分工

查无办主要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协调督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的决议事项;申请和拨付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经费;向县政府、上级查无办及相关部门报送分阶段统计表和书面材料。

工商局负责查处取缔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已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超出核准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食药监局负责对餐饮、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固定经营场所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等无证照的经营行为。

卫生局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件而未办理许可证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许可证办理标准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经整改未达到标准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安监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网吧、音像、演出、电子游戏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配合工商、公安部门依法取缔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行为;负责对广播电视经营项目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并负责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公安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等经营行为以及公章刻制、典当、旅馆等特种行业的监督检查和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住建局负责对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城市燃气供应、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造价咨询、城市房屋拆迁、风景名胜区内的商业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房管办负责对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环保局负责对危险废物经营、排污单位排污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许可事项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人社局负责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质监局负责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实行工业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违法行为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检验,生产、使用、销售、安装、改造、维修和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生产行为。

交通局负责对公路客运、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货运、危险货物运输、水运、机动车维修及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道路运输站(场)等道路运输经营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工信局负责对煤炭经营、冶金产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资格证的无证经营行为。

国土局负责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建设项目用地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城管办负责清理和取缔城市流动商贩的无证无照违规占道经营摊点,规范管理行政许可的占道经营行为。

烟草局负责对烟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烟草专卖生产、运输、批发许可证而擅自进行生产、运输、批发(一次性销售50条以上卷烟)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查处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零售户,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工商部门。

农牧局负责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整治,对不按肥料登记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经营,旧汽车的鉴定、评估,对外劳务合作,典当,拍卖,定点屠宰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管理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得为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及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居(村)民委员会应将本村辖区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经乡镇政府汇总后,报县政府。

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得为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者提供水、电、互联网接入等经营条件;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应立即予以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查无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召开有关会议,进行专门研究部署,针对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实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查查处取缔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建立行政抄告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职责时,发现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行为,于5个工作日内将涉嫌违法事项书面分类抄告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将有关情况登记造册,及时将查处取缔的情况回函抄告单位;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县查无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指定具体负责人,负责将查无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查无办,每季度向县查无办报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情况专报,并及时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三)狠抓工作落实。县查无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查处取缔重点,加大查处取缔力度。今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除县政府组织督查、考核验收外,县查无办将不定期对高危行业、重点行业的查处取缔情况进行抽查,适时进行通报,并列入年终考评依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负责科室和工作人员,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