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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溺水工作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防溺水工作紧急通知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暑期即将临近,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5月24日中午,祁门县彭龙小学四年级一名学生在放学途中下河,不幸发生溺水身亡事故。为确保我乡不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夏季防溺水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各村委会、中心小学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意识,迅速将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通报到全体老师、学生和家长(监护人),各村委会、中心小学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工作措施上再强化,工作责任上再落实,整体合力上再加强,做好应急预案和救援准备,确保我乡不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责任事故。

二、切实抓好防溺水措施落实。

各村、乡中心小学一是要开好三个会。召开全体教师会,就当前如何做好防溺水事故工作进行重点部署,落实责任和要求,把防溺水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召开学生家长(监护人)会,增强家长(监护人)的安全意识,提醒家长(监护人)履行监管责任,要采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防溺水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家长,建立家校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二是要出专题简报、刷写标语、设立警示牌。各村、乡中心小学要在村务公开栏、校园公示栏就防溺水工作出一期专题简报,要在各村显眼位置、校园周边及校园内至少刷写两条防溺水标语,在各村池塘、易溺水河段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三是要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小学要加强重点时段(中午、下午)的巡查力度,通过家访等途径提高家长的职责意识,做到知道自己的子女去哪里、知道自己的子女去干什么、知道自己的子女和谁去、知道自己的子女什么时候回来;要加强对住校学生的监护,确保学生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责任制。

各村委会、中心小学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