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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计生突击月实施通知

乡镇计生突击月实施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四季度计划生育专项活动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镇人口计划落实不到位、免费孕前健康检查不到位、四项手术落实率低和妇检尾数较大等问题。全面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计划生育“突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24日—11月15日

二、考核对象

计生办驻村(居)工作人员、村(居)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及计生专干。

三、考核具体要求

1、人口计划落实(8分)。各村(居)要认真排查2010年以来新婚未入帐夫妇,重点排查今年以来已生育未入帐及年内待生夫妇,通过深挖细排,进一步落实人口计划。至11月15日未完成人口计划任务的,扣除相应的分值。

2、参排率、参检率(8分)。清理漏登记、漏管理季度服务对象,按初婚、一孩、二孩及以上、离婚、丧偶等类型健全季度孕检和随访服务台帐,此次将清理出的信息全部录入“两个系统”进行管理;每漏排一例孕检对象扣0.5分;在排足排实应检对象的基础上,至11月15日参检率必须达98%以上,低于98%的有一例未检扣2分。

3、四项手术落实(35分)。截止11月15日,有一例结扎任务未完成的扣4分;有一例流引未完成的扣5分;有一例上环未完成的扣1分;四项手术全面完成的得满分。

4、彩超检查、生殖健康检查(14分)。彩超检查、生殖健康检查为2013年度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村(居)务必认真组织开展好三项工作,检查的对象为所有已婚无孩、一孩对象、未孕对象及孕3个月以下无孩对象,符合再生一孩条件对象,至11月15日有一例未完成的扣2分,全面完成任务的得满分。

5、社会抚养费征、管、用(35分)。11月10日前如数完成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票据规范、账目清楚、专款专用、报账及时的得30分;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2分;发现一例村坐收坐支的扣5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6、做好迎接市区年终检查准备工作(附加分10分)。各村(居)要对照检查方案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迅速整改,确保基础工作、宣传工作、协会工作、依法行政等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十二五”中期评估资料整建到位,确保帐、卡、册、牌、微机信息五相符,通过市、区年终检查验收。

四、考核

(一)社会抚养费。在10月26号前完成任务且其它各项工作也能按时完成的村,按社会扶养费总额12%返还;社会抚养费在10月28号前完成任务且其它各项工作也能按时完成的村,按社会扶养费总额10%返还;社会抚养费在10月30号前完成任务且其它各项工作也能按时完成的村,按社会扶养费总额8%返还;社会抚养费在11月10号前完成任务且其它各项工作也能按时完成的村,按社会扶养费总额5%返还.返还部分用于责任人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按20%比例返还,且算2014年任务。

(二)全面工作。前三名的村(按完成任务时间先后排名)分别奖1500元、1000元、800元(鲍河村、捐元村、徐元村、毕圩村、仓圩村、旗杆村前三名按600元、500元、400元奖),年底计生工作考核加3分、2分、1分。

(三)对综合考核后三名的且考核得分低于85分和社会抚养费未完成的村发计生工作落后黄旗,分别罚800元、600元、500元,并对最后一名的村支部书记诫勉谈话,计生专干免职。原有考核办法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