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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执法清理整治通知

市政执法清理整治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系统作风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科技防腐工作部署,根据府法发[]1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流程梳理和行政执法队伍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政执法流程梳理工作

(一)梳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的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执法和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包括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二)梳理内容

1、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参照《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样版)》(附件1)分别绘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办理流程图,内容包括从案源或立案到办结的关键步骤和环节。其中,行政处罚流程图应包括一般程序图和简易程序图;行政强制流程图应包括一般程序图和特殊程序图。

2、梳理业务流程环节。行政执法业务流程环节是对执法流程的具体描述,各行政执法部门需对应执法流程图各项工作环节,分别梳理确定环节基本信息,包括环节名称、责任部门(科室或责任人)、需要填报的表单、需要打印的执法文书以及各环节的启动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具体参照《行政执法业务流程图调研表(样版)》(附件3)。

3、梳理行政执法文书。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律文书进行统一梳理汇总,包括案源登记表、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执法告知书、执法决定书、结案审批表等,形成系统完整的执法文书模板。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要求尽快开展梳理工作,认真填写相应表格,务于前将《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业务流程图调研表》及本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法律文书模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政府法制局审核确认。

2、市监察局、法制局将根据审核确认的行政执法流程,加快行政执法业务系统的研发进度,实现行政执法网上运行和在线监控。

二、关于行政执法队伍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

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中,持证在岗、持证不在岗和无证在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式、非正式编制人员。

(二)清理内容

重点对持证上岗的合同工、临时工和因各种原因已离职或离岗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收回并吊销其执法证件。对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执法人员,一律吊销行政执法证件,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三)工作要求

本次清理工作采取自查自清的方式进行,各镇、街道、开发区及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行政执法队伍进行认真清理,并在此基础上填写《市行政执法队伍清理登记表》(附件4),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前报市政府法制局。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政执法流程梳理、行政执法队伍清理工作,是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的重要内容,已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并纳入今年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的范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组成专门班子,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按时按标准完成。

(二)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市政府将组织市监察局、法制局对各单位开展执法流程梳理和执法队伍清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该单位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表彰资格。

(三)其他事宜。对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与市政府法制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