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村社会治安治理探讨

农村社会治安治理探讨

中共十六届六次全会《决定》指出,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必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要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对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平安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因地而异”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在不同的地区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如广东的珠三角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问题也相应地城市化,犯罪智能化及暴力化,这些农村经济犯罪、犯罪、抢劫等侵财型暴力犯罪相对比较多。

在中小城市周边的城郊结合部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变革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由此而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相对严峻。如征地补偿、农村股份化过程中外嫁女分红、农民非法抢种抢建等都是这类地区的最突出的问题。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大多数青壮年人口进城务工,社会治安问题相对较少。但农民的法制意识不强,既不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风气浊化,地下“”等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对症下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我们应针对不同农村地区的不同社会治安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管、建、教”各个环节,这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建设不可缺少的步骤。

在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地区,虽然人们的生活方式趋于城市化,但他们思想观念上还一定程度地保留着小农意识,未能形成社会治安的大局观念,因此要引导他们逐步形成“舍得花钱买平安”的观念。一是要实行城市化管理,抓好“打”与“防”两个关键环节,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二是深入推进平安和谐建设为主的基层创安活动,加强农村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形成有效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应充分利用科技防范手段,在村的各个出入口安装摄像头等监控手段,增强治安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三是整合资源,搞好基层基础建设,利用自身的力量搞好治安管理。要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平安创建的基础,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平安的工作局面。同时要加强农村警务建设,创新农村警务工作机制,维护农村良好的治安秩序。

在中小城市周边的城郊结合部地区,要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为载体,通过抓好管理,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着力推进依法治村,稳定农村大局。在此基础上,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要针对社会风气浊化的情况,引导农民进行道德信念重建,以创建“生态型农村”为载体,抓好“管、建、教”等各个环节。在“管”的方面,可以试行政法干部挂任“村官”,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调处村民纠纷,使农村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有人管、有钱管、管得有效,推进依法治村进程,依法管理村组事务。在“建”的方面,加大投入,抓好农村基层基础建设,村通公路、水泥路,搞好农村道路硬底化建设等,着力加强各项文明设施。在“教”的方面,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创新发展行之有效的办法和阵地,教育和引导农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因此,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