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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提高年活动实施细则

建设提高年活动实施细则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市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动员会会议精神,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公务员的“公仆”意识,经场党委、场部研究决定,在去年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年”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场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提高年”活动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沿江开发暨码头板块建设”的总体思路,服务“项目建设年”,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着力解决“公仆”意识不强、政令不畅、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至上、机关工作纪律松驰等问题,特别是“中梗阻”问题,努力实现“提质、提速、提效”的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目标是党的大报告提出的“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依法依规行政、科学民主施政,高效廉洁从政,加强效能监察,严查典型案件,着力解决下列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仆”意识不强。高高在上,颐指气使,总认为手中的权利是自已的,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淡薄,服务意识不够强。二是政令不畅。只要权利不要责任,只要利益不要义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工作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是行政慢作为。推诿扯皮、作风拖拉疲沓,不兑现承诺、不采纳正确的意见建议,不落实整改措施。四是行政不作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基层、企业、群众和客商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麻木不仁,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对管理服务对象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盛气凌人。五是行政乱作为。行政行为不规范、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以权谋私、敲诈勒索。六是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至上。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淡溥,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至上。七是机关工作纪律松驰。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治理“庸、懒、散、慢”等工作作风,着重查处不遵守上下班纪律、工作时间娱乐、乡镇干部走读等行为,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确保机关紧张、有序、高效运转。

三、主要任务和基本方法

(1)主要工作任务

在抓巩固、抓深入、抓落实、抓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强化服务意识,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整体推进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

(2)基本工作方法

1、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向全场广大干部宣传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制度和做法,在全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发挥领导干部的导向作用。全场领导干部、职工将在4月初开展一次对照要求查、摆问题找差距活动,各村、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相应活动。

2、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构筑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的“红线”,使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和制度范围内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规范机关干部行为。各单位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根据机关基本工作职能和业务事项,做好监督岗和工作流程图等工作制度的上墙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提高机关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3、加强机制创新。创新工作机制,在已有的工作机制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效能建设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对单位效能建设负总责,科室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建立效能建设一票否决制。

4、加强群众监督。各单位要设立机关工作人员效能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机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5、加强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场在场纪委办公室设立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加大对效能案件查处力度。对服务不周、办事扯皮推诿、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批评的批评,该教育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出现发展环境和效能问题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取消单位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四、具体步骤

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之前)。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学习讨论市“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场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实施细则。各单位要进行宣传发动,深化广大机关干部对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的认识,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二是落实和完善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追究制、行政决策和一次性投诉查实停职等有关制度,制订落实“暂行规定”、“基本制度”和两个“暂行办法”的配套措施,并对效能建设制度体系进行督查。

2、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1月)。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内容推进提高。一是提高干部整体素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人人都是环境,个个都是形象”的效能氛围。要求各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进行个人承诺,并作为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组织学习《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学习读本》,并进行测试;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论坛和征文活动。二是提高查办投诉案件力度。场建设投诉受理工作制,设立举报箱、投诉手机、投诉电话,24小时受理办结机关干部的效能投诉,同时,及时梳理投诉案件线索,严厉查处重大、典型投诉案件。三是提高政务公开及办事效率。督促协调所有单位、站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力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促进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

3、总结评估,迎接上级考核阶段(11月至12月)。各单位要在11月20日前对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场效能办。场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成评估组,于11月底对全场各单位进行评估和检查。考评结果,全部纳入场党政目标管理考评设置的奖罚机制,受到效能建设领导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主要领导实行年终评先“一票否决”。

各地各单位如有下列情况,将严格按规定扣分:

(1)对部署的效能建设工作和交办的工作事项不落实或延误的,每件扣1分净分值;

(2)根据《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的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被诫勉教育每人次扣1分、被效能告诫每人次扣3分、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

五、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再添措施,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扎实有效进行。

一是要不断提高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提高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的需要,是适应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需要,是实施“项目建设年”的需要,是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需要,各单位要克服厌烦情绪,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场成立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领导小组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做到有工作机构、有办事人员、有办公场所,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活动开展。

三是要创出活动特色。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在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和行业实际,探索效能建设新路,大胆做好“自选动作”,形成特色,切实“提质、提速、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