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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督促检查管理制度

政府督促检查管理制度

督促检查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保证政令畅通的有力手段,也是检查各级领导工作作风的有效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东委发〔2002〕1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东委办〔*〕3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督促检查工作,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实现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督促检查组织机构

(一)成立督查办公室。

为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保证政令通畅,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督查办公室(简称督查室)。督查室与党政办合署办公,督查室正副主任由党政办正副主任兼任。

(二)完善全镇督查网络。

政府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是抓好本单位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分级承担督查责任。同时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配备1名督查工作联络员,便于快速交办督查任务。

二、建立规范的督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着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镇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督查对象:镇委、镇政府授权督查室对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领导行为原则。督查工作是领导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要把督查与决策摆在同等重要地位,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难点问题,要亲自部署督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

2、分工协作原则。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好各项督查工作。当督查事项涉及几个部门或村(社区)时,主要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协调解决问题,其它责任单位要从全局利益出发,积极主动配合。

3、时效性原则。督查工作必须讲效率、求速度、按要求时限解决问题,做到督查及时到位。

4、求真务实原则。督查工作必须求质量、重实效、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坚决克服作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等形式。

(四)督查内容:

1、上级和镇委、镇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

2、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3、镇委联席会议、党委会议、党委书记、镇长办公会议、镇委、镇政府各项协调工作会议决定的工作贯彻落实;

4、镇委、镇政府下达给各部门、各村(社区)的工作责任制目标的实施和落实;

5、上级和镇委、镇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

6、镇政府及所属单位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

7、镇政府各办公室有关工作布置的落实;

8、其他需要专门督查的事项。

(五)督查程序:

1、督查室根据年初的三级干部大会、人代会精神,制定本年度《督查工作要点》,明确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反馈时限,报镇领导审定后,作为全年督查工作大纲,印发给各部门、各村(社区)执行,督查室定期跟进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2、镇委、镇政府召开全镇性工作会议所作出的重要部署,督查室要把握会议精神,将部署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确定开展决策督查的具体事项,草拟“任务分解表”和《督查通知》,明确承办单位、办理要求、完成时限,报镇领导审定后,由相关单位或村(社区)贯彻执行,督查室要及时收集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计划,跟进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的综合汇报。

3、镇委联席会议、镇委书记、镇长办公会议决定需要抓落实的事项,由镇督查室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通知”、“办公室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通知”形式通知有关部门或村(社区),镇督查室跟进抓落实,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4、上级及镇委、镇政府其他决策部署,由镇督查室随时按需立项,以《督查通知》形式进行交办,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六)督查要求:

1、凡是镇委、镇政府每个季度布置的工作任务,所涉及的部门和村(社区)要在一周内向督查室报送工作计划;季中要适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季度结束前一周要报送工作总结,反馈工作落实情况,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说明原因,并报送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由督查室综合向镇委、镇政府进行汇报。

2、凡是镇委、镇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分别在一周内向镇督查室报送贯彻落实工作情况,由镇督查室综合向镇委、镇政府作出反馈。

3、镇委联席会议决定的需要抓落实的工作事项,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要在一周内向督查室报送工作计划;工作落实过程中要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工作完成后一周内要报送工作总结。

4、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需要抓落实的工作事项,有关单位及村(社区)要在一周内向镇督查室报送工作计划,动态报送工作进展,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5、凡是书记、镇长到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调研并作出工作指示,有关部门、村(社区)要在一周内向督查室报送贯彻落实情况。

三、建立健全督查运行机制

(一)实行网上办公制度。各部门周一上午将本周工作计划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发至督查室,由督查室整理后在政府办公网上公布,便于镇领导随时掌握部门工作情况,并将要督办的事项批转督查室跟进,加强部门间的互相监督、互相促进。

(二)建立例会制度。督查室每周召开督查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布置本周督查,对镇联席会议确定事项下发通知进行跟踪落实。每季度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检查分析上季度完成情况,布置本季度重点工作安排。

(三)加强督查系统业务学习制度。督查室要定期学习省市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讲话精神,通报镇委联席会议精神,确保督查工作方向明确,重点突出。积极创造条件从各部门、各村(社区)选调督查联络员到督查室进行跟岗锻炼,督查室也不定期选派同志到市督查室跟岗学习,定期邀请市委、市府督查室到我镇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镇督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

(一)实施督查实绩考核。将督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各部门、各村(社区)对督办事项如果没在限期内办结的,将在年度考核工作中给予扣分。三次督查不能完成任务的部门和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如果列入督查工作内容的事项办理出色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

(二)督查材料采用和积分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各村(社区)报送的督查材料,由督查室综合编辑《督查专报》。每季度以《业务通讯》形式通报督查材料采用情况。评分标准:镇采用,综合型每条5分,单条刊登每条10分;市采用,每条追加10分。

(三)督查联系员考评。每年对全镇的督查联系员进行量化考核,年终表彰10名优秀督查联络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