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后勤发展财务管理制度

后勤发展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总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保障总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财经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制度,按照学校的规定,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机构

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是公司的财务工作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财务预决算、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及财务分析工作。

二财务管理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本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学院计财处的监督指导及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的总经理负责制管理原则,做到职责明确,手续清楚,分工协作,各尽其责,以防财权分离,财产流失。

3.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加强计划管理,搞好综合平衡,严格核算,按计划分配、使用现金,使有限的资金创造更大的效益。

三、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公司的一切资金费用收支和财务往来(包括各种有偿服务、行业创收等),都必须经过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统一收支、集中经办,及时入帐。任何部门不得搞帐外资金,私设“小金库”。

2.严格审核报批、规范制度。总公司下属各公司的日常运行经费、业务经费开支,在规定的范围权限、核定限额内,由部门经理或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报批。超出范围及限额,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范围制定统一的结算报销制度和标准。

3.定期汇报分析审核制度。财务结算中心应定期向总经理作财务运行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审核所属公司的经营效益、成本核算,分析财务状况,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依据及有关资料。

四、财务监督与检查制度

1.财务监督是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是保证总公司各项资金得到合理节约使用、提高效益、维护财经纪律的有效手段。

2.财务检查是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将按财务检查的有关规则和国家财经制度开展检查工作。

3.认真执行财务监督和检查制度,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等有关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各项财务监督和检查。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杭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