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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一、办公室归口全局性档案管理工作,机关各种文件资料按有关规定归档。

二、归档时间:

1、立卷整理的文件、材料一般在第二年的一季度向档案室移交。

2、基建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3、财务专业档案由财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人员编造清册向档案室移交。

4、股室、单位编制的年度报表,经上级批复后,送交一份给档案室存档。

5、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在办理完毕后,及时送档案室归档。

6、各类荣誉证(如奖牌、奖状、锦旗等)要及时送档案室保存。

三、归档要求:

1、必须按照立卷归档的范围,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

3、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并注明保管期限。

4、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5、重要档案实行多套制。

四、档案借阅、查阅:

1、局机关档案室收藏的档案,原则上对局属股室、单位和本系统上、下级机关服务;外系统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的,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批准方可提供。

2、查阅档案、资料必须首先填写《档案借阅及效果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者,档案室拒绝提供档案、资料。查阅档案者,要将利用效果反馈档案室。

3、查阅涉及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其它档案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查阅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准将卷皮弄脏,严禁在文件、资料上划线、打折作记号、折角,更不允许涂改和拆撕档案、资料。查阅时,禁止吸烟,违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5、借阅档案者不能随便进入库房,只能调卷在阅文室查看,要摘抄的或要复印的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档案保管

1、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特殊情况或意外事故及时查。发生意外,应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有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鼠、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3、档案库房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品及杂物,经常保持库房整洁卫生,未经同意,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4、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要检查库房、文件柜、门窗是否关门落锁,保证档案室绝对安全。

六、局属股室、单位自行管理的档案资料,参照本制度中的有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