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3 04:22:23
档案管理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档案工作现代化,是要树立先进的管理思想,学习科学的管理理论,继而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组织行为、管理方法和手段,以达到预期目的。面对我国档案事业建设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树立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管理的概念。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耗资巨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明确目标,抓住机遇,加强协调,统一建设,重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队伍,确保档案资源的安全和保密,以实现档案信息化,推动档案工作的改革。
电子计算机技术是当今新技术革命的先导技术。电子计算机具有运算速度快,精确度高,存贮信息和逻辑判断能力强以及自动进行运算等特点,在文件的管理上,运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的接收、查找、借阅、归还,以及辩认到期应销毁的文件等档案的归档利用和管理工作。在档案管理上,运用计算机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内容介绍和编制内目录,还可用于库房的管理。用于特殊的档案工作项目,如编制大型索引、为档案的编研工作提供服务以及档案统计等工作。
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一般具有输入、输出、修改、插入、打印、统计、检索、查询、删除等功能,同时计算机还具有判别、诊断、筛选的功能,利用这些功能可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运用计算机进行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具有占用空间小、储存信息量大、应用能力强、传输速度快等特点,能及时、大量地提供档案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是档案管理史上的一大飞跃。电子文件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载体出现在档案领域,以磁性材料和光学材料为载体的电子档案,将逐步替代传统的纸质档案载体,在档案领域占主导地位,给档案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一、知识经济时代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首先,知识经济时代,档案事业的内涵和外延将进一步扩大。以为档案是经济形态存在和发展的必然产物,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这一点永远都不会改变。在知识经济时代,能够以档案形式存在的信息,将是人类知识与信息高度浓缩的精华,也是档案能够得以存在的内在生命力。所以,信息属性已成为知识经济时代反映档案本质的重要特征,档案的信息含量已成为评估档案驾驶的主要参数,而以往的载体形式也不仅仅局限于目前的微缩、机读、光盘、网络等技术,新的载体形式将会不断涌现,况且载体形式只是在档案保管上有所不同而已。所以采用档案信息内用属性划分档案的外延,将不会使档案种类混杂,分类关系不清,这样建立起来的档案分类体系将日趋完善、科学、合理。
第二,依托先进的技术设备,知识经济将推动档案事业发展进程。知识经济是现代化科学技术智能化、信息化、高级化的结果。先进和技术设备是知识经济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手段。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任何思想和技术方法都无法落于实处。当今社会,先进的技术设备已运用于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档案工作也是如此:计算机广泛应用于档案管理、统计和检索;微缩技术在档案的保管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之,计算机、光盘、多媒体、现代通信技术、微缩复制技术的普遍应哟内个将大大加快档案事业的发展进程,使之进入现代化管理的先进行列。
第三,知识经济将为担案事业提供现代化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知识经济不仅以为着知识的不断创新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它更代表着先进的、科学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在管理方法上知识经济更需要增强开放档案意识,树立依法治档的观念,注入批判继承精神,探索创新精神和学术自由精神。更需要引进图书馆学,情报学的相关理论,加强基础工作,调整供求关系,加强定量管理,提高利用效率,把完善档案部门的职能与改善档案管理相结合。
第四,知识经济时代,对档案工作蛇的素质将提出更高的要求。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核心内容。实质经济时代的档案人员一方面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和相关应用知识。这样,才能使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方法和优秀人才结合起来,发挥出最大的效能泥腿动档案事业发展。
二、加快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进程
在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计算机数据的准备工作是一个大工程尤其是对于那些建馆时间较长的综合性档案馆来讲由于馆藏案卷多著录工作不仅量大而且复杂如果没有一整套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会使计算机因数据准备不足而无法使用甚至直接影响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的进展速度。在著录工作中只要掌握了以下重点便基本可以取得著录工作“多”、“快”、“好”兼而有之的效果。
1、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使档案为社会所用而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综合性档案馆在推进计算机管理的过程中应先根据各全宗的重要程度、价值大小、利用率高低和是否开放的情况对所有全宗进行排队将那些可以开放的核心档案和社会利用率较高的档案进行优先加工整理。这样就可以加快档案管理计算机化的进程和提高社会利用的效率。
2、分级次著录,省时省力在著录过程中可以将案卷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著录即将那些反映问题单一或查考价值不高的档案进行案卷级著录对那些一卷内几个文件涉及同一个内容且又排在一起的档案进行文件组合级著录而对那些重要文件或反映问题庞杂的文件则进行文件级著录。这样处理不仅能将揭示档案的主题内容和特征而且也可以减少著录条目和录入条目既节约了时间、人力与财力又提高了效率。3、分门别类,充分利用档案原基础对于那些案卷基础较好又具备全引目录的案卷在著录时可以直接在全引目录上面分类标引而对那些特殊形式的档案如“房档”、“案件”等则可用计算机程序将人名、地址、时间用案卷目录直接录入然后用计算机统一给出分类号。这样分门别类地充分利用档案目录的原有基础可以减少著录环节大大地提高著录速度。
4、要加强档案信息素质教育加快建立档案信息网络。要注意加强档案主体意识和获取意识教育,利用档案信息守法意识,加强档案工作者的档案信息保密意识,传播意识和更新转换意识。提高运用现代化技术和设备,获取档案信息技术和设施武装档案信息网络,不断提高档案信息的效益功能。
5、要科学地制定、贯彻和修订各项标准,使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是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的中心,而电子计算机的高效率是以档案管理业务标准化为基础的。以为对于杂乱无章没有系统整理的档案,计算机是无法进行管理的,即使可以管理也会因运算程序的复杂化而使其效率大大降低。因此,要适应知识经济发展要求,加快档案现代化管理就必须实现档案工作标准化。
6、要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要从重管理、轻利用的传统模式中解脱出来,变“封闭型”为“开放型”,主动面向知识经济主战场,把档案工作的重心转到为知识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饿轨道上来。做到知识经济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在提高党政机关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要向企业和科技事业单位倾斜,在注重国有经济领域档案工作的同时,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档案工作纳入服务范畴。
7、培养一批包层次的档案信息专业人才和新型化高层次管理人才要尽快培养既懂专业知识,有懂信息技术,具有综合工作能力的信息专业人才和新型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为迎接知识经济的到来做好充分的准备。
总之,知识经济的兴起给档案界提供了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契机;赶上这次浪潮,我们就会缩短与先进国家的差距,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大显身手。相信经过全体档案界同仁的共同努力,我们定会在新世纪这张白纸上写出最新、最美的文章,画出最新、最美的图画。
参考文献:
档案管理范文第2篇
档案管理工作对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研究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目的是立足于我国现代企业管理的现状,吸收和借鉴优秀的档案管理工作研究成果,不断适应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指导我国的档案管理工作,达到逐步培养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历史责任感感和使命感,进而激发广大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热情的目的。
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淡化,很多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档案管理工作可有可无。再加上一些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自身就对档案管理工作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缺乏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办事细心的工作态度,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又没有积累扎实的档案管理的理论知识、科技知识,因而不能充分认识到档案事业在社会发展中的战略作用和实际意义。工作中存在失位现象,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不够,档案管理无用论在本部门滋生蔓延到整个企业。不利于形成企业管理层关心、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的氛围,整个企业的档案意识进一步弱化。从而导致档案管理工作在管理方式新旧更替的历史进程遇到新的障碍,在整个企业发展进程中有边缘化危险。
随着数字化、网络化的不断深入档案本身也发生了转变。首先档案本身在数字化的冲击下其形式由原先可视记录识别型转变依赖机器识别的代码型(电子档案)。档案管理模式也从传统手工模式不断发展,历经单机数据管理模式、网络信息管理模式到知识管理模式,并且随着管理模式的不断变化其管理流程、手段等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以前基于手工的档案管理流程需要针对电子档案管理特点相应调整。20世纪对档案管理理论影响最大的就是档案生命周期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档案生命周期理论将档案形成到销毁或转化为档案看做是一个整体过程、档案整体运动过程由于档案价值形态的变化可划分为若干个阶段、不同阶段的档案与服务对象、保存场所和管理方式之间具有内在的对应关系。档案生命周期理论为档案的阶段管理奠定了理论基础,档案生命周期理论准确揭示了档案运动阶段的前后衔接和相互影响,为实现档案一体化管理、为前端控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缺乏运用办公自动化对档案管理方法进行更新改造。目前,一般档案管理都是采用一台微机一套软件的管理办法,档案管理与提供利用远远适应不了档案网络化发展的需要。档案管理手段的落后,给档案工作带来消极后果,主要是落后的档案管理技术跟不上日益增长的档案利用需求。造成档案技术落后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部分领导缺乏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足够认识,财力投入少;二是一些单位虽然购买了不少先进的档案管理设备,但由于档案管理人员操作不熟练,导致先进设备没有起到先进作用。三是,领导重视不够,虽有微机和档案网络,但档案并没有录入电脑,还按手工在进行工作。档案工作缺乏制度化的管理程序当前企业档案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档案收集不规范。在收集过程中,制度形同虚设,想交就交,不想交就不交,档案收集考核不明确;二是档案整理不规范。企业近几年发展较快,新档案人员不断进入,档案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在立卷过程中有的没有按照卷内文件目录顺序进行排序组卷,卷内目录与实际整理文件不相符,卷内资料漏失现象比较普遍。此外,在立卷时间上,有时会累积起来一次立卷,既不符合事毕立卷要求,又不利于查找利用;三是档案综合管理力度不够。由于现在综合档案管理室以一个班组存在,在行政上无法对各大部进行管理,在进行这项工作时,须向主管领导汇报,但主管领导一般都是兼任,本身的各项工作时间都较紧张,档案人员要想向领导说明一项工作较为困难,各项工作开展起来也较为困难,现在某些部门自设资料库,给档案的综合管理也造成困难。四是档案利用不规范。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借阅内松外紧,借出的档案没有按期归还。
企业档案工作缺乏长期性、连续性的发展规则企业档案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进行了档案的达标升级工作。但达标工作作为一项运动,一次考试在进行,整个过程加班加点,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达标以后,就出现后力不足,没有长期性和连续性,再由于部分干部对档案综合管理的参与程度不够,对档案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不足,甚至有部分还认为档案室就是资料没有地方存放了就放的地方,档案室在某些人眼中成了废纸仓库,造成了档案工作有领导、无计划;在任务、无落实;有形式、无效果。档案工作缺乏应有的长期性和连续性的发展规则。
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上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那就是档案管理工作可有可无,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其实,档案管理工作对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研究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目的是立足于我国现代企业管理的现状,吸收和借鉴优秀的档案管理工作研究成果,不断适应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指导我国的档案管理工作,达到逐步培养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历史责任感感和使命感,进而激发广大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热情的目的。本文采用例证分析的方法,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策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结果发现:与传统档案管理工作模式相比,电子文件的管理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优势非常明显。经过认真、细致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开创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可以不断地提升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做好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不但可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身价值,而且可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档案管理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文秘工作是以为领导机关工作运转和领导者决策服务为宗旨,在文件、会议、办事等方面所从事的辅助性、参谋性、事务性工作。文秘工作既不同于领导工作,又不同于业务部门的工作,同社会改造活动一样,文秘工作具有自己质的规定性,将对如何做好文秘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工作展开讨论。
一、提高对文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文秘工作是以领导机关工作有效运转和为领导者决策服务为宗旨的,辅助于文件、会议、办事,为其做好参谋,处理好事务性工作。文秘工作既区别于领导工作,又不同于业务部门的工作,同社会改造活动一样,文秘工作具有特定的规范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文秘工作的从属性。文秘工作历来都是从属于一个领导机构的。它的活动内容主要是围绕着领导机关和决策者,为保证顺利工作而提供方便条件的。在实际工作中,文秘及其他工作人员需要为领导思维、决策提供信息,提供方案,做好决策前准备工作等;需要及时抓住市场信息,如客户来电话咨询工程项目的设计或客户前来咨询工民建或城市规划设计等相关问题,及时与领导、工作人员联系或直接给予解答;需要做出积极的反应,抓住商机,为领导机关的工作运转和领导者的决策提供辅助性工作。
二是文秘工作的综合性。文秘工作大多很被动,很少能按照自己的意图安排工作,常常是来了电话处理电话事务或收发传真,有了文件取送处理文件,来了客户接待客户。协调上下级事务,这也是文秘工作从属性所决定的。但只要动脑筋,想办法,凡事超前储备经验,进行预测,有多种准备和处理方案,就有望把被动变为主动了。
三是文秘工作的服务性。文秘工作的服务性也是事务性,服务性是由从属性决定的,这是文秘工作的重要特点
二、加强档案管理势在必行
文秘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文秘部门加强档案管理势在必行,极为关键。
首先,文档工作离不开档案管理。文秘工作的性质在实践中凸显档案信息的重要,文秘工作必然涉及许多上呈下传的文件材料,这些文件要及时递呈领导批阅,然后催办、归档,会直接影响整个企业的工作效率;能够使企业更好地贯彻落实好上级领导部门的精神;为设计人员提供学习进修的信息,使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促进经济效益。可以说,文秘工作的优质服务对垦区的经济和社会建设都在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以基础档案管理为起点,规范运作方法才能够有效地推动文秘工作规范有序地健康发展。
其次,搞好档案管理能够保证文秘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重大活动重要的信息来源和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文秘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档案资料科学性、准确性增强,全面性、可选性扩增,是文秘工作科学、准确、全面开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因此,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是新形势下对文秘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管理手段和工作任务。
三、文档工作要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文秘部门要加强档案管理,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能建设,明确分管部门,为档案管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并着力开展档案管理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保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的方向性和准确性。
二要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做好档案“三网”(局域网、党政网、互联网)“一库”(数据库)建设,保证为领导提供决策信息、决策方案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三要及时做好电子归档及规范管理工作。主动介入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技术支持与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电子文件归档机制,加快实现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步归档和有效管理,从而保证为领导工作和决策服务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四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保障制度。如档案信息的专报专题研究制度,编辑、指导、筛选、送审以及追踪反馈制度等。
五要严把工程档案归档质量关。这是做好竣工档案管理的关键。高质量的工程档案来源于领导的重视,来源于工作人员的群体意识,来源于工作程序的合理和管理制度的健全。在领导重视的良好基础上,档案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参加科研成果鉴定,参加新设备购进开箱是“三参加”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重点工程档案管理的关键。因为要做好重点工程档案管理,首要的任务就是明确质量标准,把住重点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质量。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建筑设计具备国家甲级资质、城市规划具备省乙级资质、公路行业具备省丙级资质。该院领导十分重视设计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工作,每项工程从初设到竣工验收都层层严格把关。
其主要内容是按合同要求,在合同任务书、地质报告、设计方案、报批图、施工图、效果图、质检、档案、设计资质等方面,要求建筑设计师、结构设计师、水暖电气设计师、城市规划设计师都必须肩负起责任。
四、结束语
作为一名文档工作人员必须严把设计竣工档案的归档质量,归档的设计竣工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完整的标志就是指按照要求,将形成的各种形式、种类载体、各种内容的归档资料从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都要收集齐全;准确的标志是指档案的内容需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归档的竣工资料与实物一致,图物相符,账图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进行个性补充或重新绘制,不允许有任何差错;系统的标志是指文件材料的整理要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的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科学分类和系统排列以便于保管和利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为领导和部门有效的服务,更好地优化档案管理,做好文秘工作。
参考文献:
[1]徐艳.试论档案工作创新[J].赤峰学院学报,2005,(02).
[2]高德武,周爱东,李文.档案工作创新思路[J].科学与管理,2005,(02).
[3]王晓燕.全省档案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J].档案时空,2005,(02).
档案管理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以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光盘、软盘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各单位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五条本市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对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依法进行监督、指导。其具体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档案馆和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组织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
(五)组织并指导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档案抢救和保护、档案宣传和教育、档案干部培训工作;
(六)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档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案件。
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综合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和辖区内行政村、居委会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第八条市、区(县)所属各级机关及各行业主管机关档案机构,制定本行业档案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工作目标,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档案,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九条市、区(县)各类档案馆是集中保管和提供利用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其职责是:
(一)市、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分管范围内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史料。
(二)市城建档案馆负责监督、指导、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形成的档案。
(三)企业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企业的各门类档案。
第十条市、区(县)综合档案馆分别由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和管理,业务上分别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市城建档案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企业档案馆由本单位管理,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
第十二条从事档案鉴定、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业务人员应当具备本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归档制度,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文书或业务部门按归档范围收集齐全,按规范和规定期限进行整理立卷,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四条举办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体育、外事、宗教等重大活动,应当通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活动中形成的应当重点收集和保管的档案,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档案登记或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产品试制、设备开箱,建设工程和其它技术项目进行鉴定或验收时,须有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凡重点科研成果项目鉴定,重要工程验收之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其档案资料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审查验收。未经档案部门验收或档案资料达不到完整、准确、系统的项目,不予验收。
第十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应当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和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工程竣工档案。
第十七条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一)列入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应分别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
(二)列入专门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五年应向专门档案馆移交;
(三)列入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一年向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移交。
需要提前或者推迟移交档案的,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十八条各单位向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同时,应无偿移交下列编研资料、实物等。
(一)本单位大事记、全宗介绍、组织沿革等编研材料;
(二)各单位编发的期刊、报纸、地方志、专业志;
(三)反映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著;
(四)荣获省部级以上的荣誉证书、奖牌;
(五)与国内外城市友好往来活动中互赠的有保存价值的纪念品。
对向档案馆移交的范围和技术要求有异议的,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第十九条单位因撤销、变更,档案管理权限发生变化的,应当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做好移交工作;发生争议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第二十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使用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配置适宜保存档案的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采取先进技术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保证档案的安全。对重要、珍贵的档案应当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档案。
第二十二条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赠送、交换、出售。需要赠送、交换、出卖复制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赠送、交换、出卖兼有档案性质的文物、古本图书及资料或复制件的,须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因国有资产转让需移交有关档案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所有者应妥善保管,亦可以向国家档案馆捐赠、寄存或者出售。寄存在档案馆的档案,其所有权属寄存者。
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售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出售或者赠送给外国人。
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档案,因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它原因可能导致档案损毁或不安全的,可以由档案馆代为保管,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第二十四条单位或个人需要携带、运输、邮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依法报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出境档案的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四章档案的开放、利用与公布
第二十五条档案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档案,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凭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档案馆已开放的档案;利用未开放的档案和其它单位档案机构保存的档案,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已开放档案,须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以及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
第二十七条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其它档案机构提供利用的档案,应当以复制件代替原件。
档案复制件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盖有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利用档案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抄录、勾抹、描摹、涂改、损毁、丢失档案或者伪造、剪裁、抽取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档案馆提供寄存的档案,应当经寄存者同意。
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对该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使用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档案的公布,是指通过下列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档案的全部或者部分原文,或者档案记载的特定内容:
(一)通过报纸、刊物、图书、声像、电子等出版物发表;
(二)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
(三)通过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
(四)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
(五)出版发行档案史料、资料的全文或者摘录汇编;
(六)公开出售、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
(七)展览、公开陈列档案或者其复制件。
第三十条国家所有的档案,保存在档案馆的,由档案馆公布;必要时应征得档案形成单位同意或者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公布;保存在各单位档案机构的,由本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
集体和个人公布其所有的档案,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寄存档案的公布必须经寄存者同意。
利用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馆、档案保存单位同意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均无权公布档案。
第三十一条档案馆和单位档案机构应当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编辑出版档案史料,举办档案陈列展览等项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
第三十二条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目录中心,为利用者提供服务。专门档案馆和区(县)综合档案馆以及单位档案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市综合档案馆报送档案资料目录。
第三十三条档案馆提供档案和咨询服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单位和个人可以无偿利用其移交、捐赠、寄存在档案馆的档案;利用其它档案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和其它组织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和业务指导及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在档案科学研究和现代化管理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三)向国家捐献重要或珍贵档案的;
(四)热心资助档案事业事迹突出的;
(五)在其它方面对档案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三十七条擅自携带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并将没收的档案或复制件,移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失密泄密的,由所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管理范文第5篇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国家设在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肩负着具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的重要职责,而乡镇档案工作是乡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真实地记录着乡镇的发展历程,是乡镇各方面建设的历史见证,在乡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异常重要。
(一)乡镇领导对乡镇档案工作认识模糊,乡镇档案机构先天不足
由于受机构编制限制,绝大多数乡镇没有设立独立的档案管理机构,机关档案室一般挂靠在党政办公室,加之党政办公室乡镇党委、政府领导都分管,这就容易形成乡镇党政机构之间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往往就会形成档案工作有分管领导,但分而不管或管而不紧的工作状况。
(二)乡镇档案机构制度管理严重弱化,规范化管理难以落实。乡镇机关档案室根据乡镇工作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从档案保管、保密、借阅、鉴定与销毁等制度到各门类档案的归档制度,基本齐全规范,但是档案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范围不出机关档案室,机关全体干部大多不知晓或知之甚少。
(三)档案管理工作从建档之日起到永久保存,无不凝聚着档案管理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档案管理工作客观上要经历时间久远、环境条件、资料质地和管理工作者主观上知识、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为此档案形成者和档案管理者,必须不断地增强档案管理意识,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地位、重要作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才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
二、档案形成者的档案管理意识的强弱,决定着档案材料作用的发挥应用价值
1.档案归档意识。档案形成者,应该按照归档制度想档案室移交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力求做到准确、完备、齐全。档案形成者要具有较强的归档意识,在工作中随时注意归档材料的积累。对于有多人共同参与完成的工作,尤其应收集散存于每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2.归档凭证意识,档案形成者要认识到档案材料的查考凭证作用,这是对档案形成的起码要求。档案形成者要重视对档案的收集与管理,注重档案材料制作的严重性,以此起到查考凭证作用。
档案整理意识。《档案法》规定,档案形成者应确保归档材料的质量,鉴定归档的文件材料,并分类、整理立卷。档案形成者应该清楚整理立卷并不是档案管理者的事,为此绝不能把零散材料分类、不装订就交给档案管理者,这就要求档案形成者要具有档案整理意识。
档案管理者的责任意识。档案管理者的责任意识是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好坏的尺度。它表现在热爱本职、熟悉档案管理的常识,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意义,乃至做到信息共享,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档案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档案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珍贵历史财富。档案管理者负担着管理、保存档案材料的重任,坚持一个监督和积极利用的双重原则。
档案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档案管理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要做到规范管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安全、发挥档案的作用,就必须增强档案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档案管理者既要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又要注重对对档案操作程序的训练。加强业务学习,适当加大投入。一方面,针对乡镇档案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的特点,档案管理部门要因地制宜,在培训人员、批次上作出适当调整。另一方面,适当加大档案室的硬件建设,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保管设施,在档案库房的设置上要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档案管理者既是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者。注重对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是增强档案管理意识之必需。
档案管理者的服务意识。档案管理者保管档案的目的是为了利用档案,服务于各项工作。档案管理者的服务意识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材料的利用价值,充分档案材料反映各个时期所发挥的作用,以便于为决策服务。这就要求档案管理者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思想观念,掌握现代高新技术。档案管理者要克服只是保存档案材料,保存的档案材料已过时、档案材料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的错误思想。要变消极保存档案材料为积极利用档案材料,形成为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的态度,充分地为用户热情周到的服务,以赢得用户的信赖。
档案管理者的爱岗意识。由于档案管理工作单调、枯燥乏味,一般不易被领导重视,因而档案管理者工作存在人员较少、任务较重、困难较多、条件较差的问题。负责制定并落实有关乡镇档案工作规划、业务标准;对乡镇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村以及新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镇辖区内的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收集,指导其规范整理;负责镇辖区内各类组织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做好档案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增强社会档案意识;负责本乡镇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总之,乡镇档案机构应当是乡镇档案事业发展的推动者、实践者,更应该是组织者、管理者,从而成为乡镇档案工作管理的中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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