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方法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方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以下简称《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管的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七部门联合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4]266号,以下简称《办法》)是落实《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对于加强粮食质量管理,确保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近日,国家粮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办法》的实施工作。通知要求:

一是充分理解和掌握质量监管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质量监管职责,确保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各地要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重视粮食安全和加强粮食质量管理的意识。

二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

三是尽快明确承担粮食质量行政管理的职能处室。

四是总结各地*4年开展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建设、粮食收获质量调查、质量监管与服务、加强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标准化工作等有关情况,以及落实《办法》的具体措施、建议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