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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依法规范劳动合同(15分)

(一)依法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企业与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在70%(不含本数)以下不计分;签订率在70?79.9%计5分;80?89.9%计6分;90%以上计8分。(8分)

(二)劳动合同内容全面、合法,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管理完善,程序规范。(5分)

(三)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无违反劳动合同的现象。(2分)

二、依法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30分)

(一)按月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且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支付职工超时加班加点工资。(8分)

(二)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职工参保率在70%(不含本数)以下不计分;参保率在70?79.9%计4分;80?89.9%计6分;90%以上计8分。(8分)

(三)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2分)

(四)依法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分)

(五)依法制定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内容合法,并向职工公示。(3分)

(六)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2分)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台帐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安全生产的基层组织、基础管理、基本功等“三基”工作扎实。(5分)

三、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20分)

(一)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续签及时,履约率达100%。(3分)

(二)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协议,每年定期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长而同步增长。(3分)

(三)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综治组织,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3分)

(四)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员、外来员工联络员等作用,依法及时调处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4分)

(五)没有因职工劳动权益受侵犯而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无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3分)

(六)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且外来务工人员占一定比例的企业,建立外来务工人员联络员制度,畅通农民工诉求渠道,及时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困难和合理要求。(4分)

四、依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15分)

(一)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工会经审组织,职工入会率在70%(不含本数)以下不计分;入会率在70?79.9%计2分;80?89.9%计3分;90%以上计5分。(5分)

(二)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有效保障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5分)

(三)企业支持工会工作,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5分)

五、提升职工职业技能,关爱职工文化生活(20分)

(一)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成效明显。(6分)

(二)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活动,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富有成效。(3分)

(三)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将其中的70%用于一线职工培训教育。(3分)

(四)有职工活动场所,经常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3分)

(五)重视职工生活保障工作,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设施落实,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食物中毒和群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5分)

六、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非法使用童工;

(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

(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四)未推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五)未建立综治组织,未开展“综治进企业”工作。